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8日
攀枝花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安全动态监管,推进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作业能力水平,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切实发挥高效服务作用,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安全可靠、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影响面积达到3800平方公里以上。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保障
(三)做好农业生产服务保障。聚焦关键农时季节,紧盯农作物生长关键期、需水关键期,及时跟踪监测天气发展变化情况,抢抓有利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前谋划、超前准备,根据冰雹多发区、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的不同特点,合理调整作业布局和时段,提高冰雹灾害天气早期识别能力,及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为我市农经作物生产保驾护航。〔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生态保护修复与重大应急保障服务。聚焦全市大中型水库蓄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集水区,强化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建立完善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健全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实战演练,提高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业务基础,促进能力提升
(五)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天气监测体系。加快县级作业指挥雷达建设,实现市域监测全覆盖,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保障。逐步实施作业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逐步淘汰老旧作业装备,持续推进弹药物联网设备应用,实现弹药存储、调拨、使用全流程监控。开展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试验与启用,在高山迎风坡、水库所在地、森林火险易发地、人口稠密区等不宜布设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的重点地域,合理布设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依托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充分应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构建和完善集作业需求获取、作业条件识别、作业决策指挥、作业安全监管、作业效果评估为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智慧业务体系,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八)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气象观测资料分析应用,持续开展作业条件指标研判,构建适用于我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标体系。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增加技术岗位职数配比,为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聘用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落实人身意外伤害、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保障作业人员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作业队伍专业素质。〔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管理机制,健全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纳入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局面。加强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能力。应用物联网、生物识别、电子围栏等信息技术手段,配备一键报警、智能终端等安全防控装置,提升作业站点及运输车辆、弹药库等关键部位和场所的综合安全防护水平。通过改造、新建仓库,租赁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车辆,协调驻攀部队的专业储运设施设备等方式,逐步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规范化存储、运输。〔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质量效益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部门协调。要建立和规范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区人民政府、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依法依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作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切实加大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合法合规投入人工影响天气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衔接、跨区联合、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协调,充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提高作业效益。〔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东区人民政府、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