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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商务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swlsj     发布时间:2021-07-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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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攀枝花汽车展销活动的建议》(第1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肃办展备案流程”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52号),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工商、公安、科技、教育、知识产权、安全监管、质监、卫生、住房城乡建设、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国际会展和以四川省名义举办的会展以外的会展的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招展信息发布前10日内向举办地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会展实施方案;会展场地使用证明;有关单位同意主办、承办、协办、支持、赞助等文件资料;举办须经审批的会展,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市商务局、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均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严格履行会展备案流程,主办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要求其在7日内补交相关文件、资料,逾期未补交的,均未备案。

  二、关于“严审办展场地许可”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会展主办单位向商务主管单位备案时需要提供会展场地使用证明,因此会展场地使用证明是备案的前提条件,是由与场地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场地所属街道的场地使用证明。由于举办大型会展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交通和环境的,主办单位还应当在会展举办前10日内将会展的时间、地点、规模等相关信息报送当地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市城管执法局是市容环卫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大型会展举办前主办单位需到城管执法部门报备,这与在商务主管部门的会展备案是同步进行,互相不形成前提条件。

  三、关于“打造维护好自主品牌”的建议

  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商务部等国家部委自去年疫情以来也密集出台系列稳定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四川省委、省政府对促进汽车消费高度重视,黄强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活动。2020年,我市汽车消费在“天府里.悦生活-万企联动促消费活动月”“攀西汽车联展”“攀钢坤牛车展”等大中型车展活动的带动下,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止滑回升,零售额实现26.04亿元,同比增长0.4%。2021年4 月16—18日,攀枝花市商务局在商务厅的带领下,会同成都市汽车流通协会、攀枝花市汽车流通商会承办了“2021 四川春季购车节•攀枝花站”活动,共24家汽车销售企业40余个汽车品牌参与,共销售车辆181台,销售金额约2080万元,通过腾讯、搜狐、百度新闻等门户网站,抖音直播间等新媒体,户外硬广、攀枝花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多平台、大范围集中宣传,吸引了来自本市及周边会理、会东、华坪等地众多的消费者,三天车展共接待观展群众1万余人次,对促进汽车展销和拉动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汽车展销活动,支持和指导“攀西汽车联展”品牌的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扩大“攀西汽车联展”在中圈层市州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规范我市汽车展销活动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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