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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5-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8-20245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米易县晃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

攀枝花市米易县草场镇、攀莲镇、白马镇和撒莲镇

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建项目,项目起点位于摩挲左支管末端,终点位于马槟榔左支管末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渠首工程南干渠及北干渠渠首分水建筑1座。

2输配水工程实施干渠改造和支渠新建、改造共计29条;新建管道16条,改造渠道13条。新建泵站1座,新建调节蓄水池10口,整治山坪塘6座。

(3)渠系附属建筑物新建干渠与支渠分水闸含节制闸房28座、类阀井204座及检查井182座。

4管理设施电动闸阀28闸门及启闭机7电磁流量计32光伏发电29灌区信息中心系统1套。

(一)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混凝土拌合扬尘、淤泥恶臭、焊接废气、交通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

施工期土石方扰动及风蚀扬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对场区道路及时洒水、清扫,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并且对车辆限速,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要适当,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混凝土拌合扬尘主要通过对拌合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四周设置2.5mPVC围挡,防扬散和雨水冲刷,围挡上方设置喷雾设施;拌合内设1个袋装水泥仓库,并设置拆包间;砂石料临时堆料场设置三封一开的围挡,表面覆盖防雨布;拌合机要求采用封闭式,进料口设置喷淋;对拌合地面及时进行清扫,定期洒水除尘。

山坪塘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气体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

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

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盖篷布,对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拌合冲洗废水、机械维修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其中拌合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下一班的砼拌合系统。机械维修废水为含油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就地浸润、蒸发损失,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其对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施工控尘洒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在蓄水池内简单沉淀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施工人员的粪便经修建的旱厕汇集、沉淀后,作为周边耕地农家肥使用。

固废:施工区剥离表土暂存在临时堆场,待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区域复耕和绿化覆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用;不能用的部分收集后送往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大岩子、搬滑湾隧洞整治弃渣,送至庭军石材碎石场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弃土和淤泥一起用作当地农户果园低洼劣质土地改良沉淀池沉渣用于周边临时占地覆土绿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送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单独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格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本项目主要为清淤疏浚,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固废、废水产生。

米易县晃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环评表(公示稿).pdf

2024.5.8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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