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0-01-03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784号)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平台,开通环保微信、微博,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一、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环境质量信息

“六·五”世界环境日,在攀枝花环保网站和攀枝花日报发布了《攀枝花市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全面公开我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还依托我局门户网站按时发布了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此外,针对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加强专题信息公开。

1.环境空气质量。在攀枝花环保网站“攀枝花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发布全市8个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在攀枝花环保网“空气质量预报”栏目发布攀枝花市主城区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

2.水环境质量。在攀枝花环保网“攀枝花市地表水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发布我市主要水系重点断面水质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4项指标监测数据。

3.声环境质量。在攀枝花环保网上按季度公布4类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昼夜的监测点次和达标点次及达标率。

(二)环境监管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面公开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环评文件、已受理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和已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2017年,公开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7件,公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7件,公开已审批环评文件67件,公开已受理竣工环保验收文件41件,公开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意见41件,公开已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41件。

2.污染源监测。对我市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基本信息、监测点位、自行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及时公布2017年攀枝花市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其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7家,包括排放废水企业6家,废气企业9家,污水处理厂7家,重金属企业14家,危险废物企业11家。省重点监控企业70家,包括排放废水企业6家,废气企业10家,污水处理厂1家,重金属企业1家,畜禽养殖企业2家,危险废物企业3家,土壤污染企业47家。

3.环境监管执法。在攀枝花环保网“违法曝光台”,公示2017年度全市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书182件,并实施“双随机”制度,我市208家污染源(其中重点排污单位50家,一般排污单位158家)和36名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已纳入“双随机”数据库,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采用“双随机”执法474次。

(三)提案和建议办理信息

2017年,我局主办提案1件,建议1件,均在攀枝花环保网“提案建议办理”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环境标准、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污染源监管、监察执法、环境质量等政府信息。

2017通过攀枝花环保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1条,发布工作信息动态123条,发布人事信息36条,发布财政信息6条,发布行政执法信息710条,其它公示信息815条。门户网站还发布了12369热线投诉指南及依申请公开指南,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及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提供了便利。我局还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规定予以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督导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加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开,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等信息。

   (二)督促指导企业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同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机制,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疑解惑。及时解读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法规规章,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积极引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形成全社会关心、宣传、参与、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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