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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

来源:四川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和《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取得的成就。“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精神,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办法的实施意见》),扎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地,全省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正式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持续深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扎实高效,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监督取得重大成果,防惩造假的统计生态正在形成,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加快应用,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统计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二)面临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部署,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落实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统计事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为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方式、重塑统计生产关系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要清醒看到,统计工作面临不少挑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全省统计事业发展还不够平衡;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尚不牢固;部分统计调查制度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统计管理体制有待创新,分工协作、统一高效的统计调查工作机制仍需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分析等精准服务和优质产品的高质量供给机制还不够完善;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依法依规统计的生态尚未真正形成;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迟滞,统计科研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政府统计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待加强。

  在新的起点上,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牢牢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统计工作和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植根省情、面向全国,遵循规律、守正创新,尊崇法治、求真务实,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和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党的领导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统计体系最大优势,是实现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本政治保证。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以数据质量为根本。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刻把握改革规律特点,吸收改革精神要领,用改革的办法破除统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有利于统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计抗干扰能力等的重大统计改革举措。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强化创新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加快实现统计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以统计科学、数据科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统计事业发展,协调推进统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实践创新。

  ——以法治监督为保障。完善统计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更好发挥统计督察的监督作用、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好统计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建设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业务能力精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提升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夯实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人力基础。

  (三)总体目标。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四川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这就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统计制度方法体系与时俱进、统计体制机制组织高效、协同顺畅,统计调查技术手段先进、安全便捷,统计法治体系完备、监督有力,统计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统计对外开放广泛深入,统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统计成果得到更广泛应用,全民统计科学意识大幅增强,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更加信赖、对统计人员更加信任、对统计数据更有信心,统计在反映省情社情、支撑政策制定、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锚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考虑国内外环境和四川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短期和长远,兼顾需要和可能,紧紧围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发展活力充分迸发,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明显提升,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坚决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要求,切实保障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有力,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严格规范,调查对象依法如实上报源头数据,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进一步形成。

  ——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得到科学反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客观评价;统计方法体系更加完善,普查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抽样调查更加广泛运用,常规统计调查与普查衔接更加有效。

  ——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统计业务、统计政务与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统计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取得突破,现代统计信息化架构体系不断完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

  ——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统计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分析前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有效,更好服务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

  ——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省级统计局组织领导全省统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发挥各自优势,部门间数据共建共享取得实质进展,统计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统计信用建设、联合惩戒更加深入,基本实现统计权利受保护、统计权力被监督、统计违法必追责、统计秩序有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统计监督体系。

  围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1.着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筑牢事前监督基础,完善事中监督手段,健全事后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2.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严格贯彻国家《规定》和我省《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狠抓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效贯通的监督惩戒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会商机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统计造假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形成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施合力监督、联合惩戒的大格局。完善省委巡视机构与统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建立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的信息日常沟通、监督前情况通报、监督期间协作配合、监督成果共享运用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将统计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把推进落实“两书一函”制度作为加强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予以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和工作约谈。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等制度,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公示和惩戒,探索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有效方式。

  3.加强统计立法普法。积极跟踪《统计法》修订、民间统计调查立法进程,推进《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不断完善地方统计法制体系,推进地方统计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四川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推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体系,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制作普法视频等宣传作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充分运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创新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继续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将统计法律知识掌握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作为考核任用干部重要内容。探索“关键少数”、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长效机制,融普法宣传于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等日常统计工作全过程。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办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综合利用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派员督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聚焦关键指标,拓展执法领域,提高调查取证能力,紧盯整改处理,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实效。改进完善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规范统一调查取证方法,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统筹使用全省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计督检骨干人才库,发挥省、市、县三级统计机构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市级、县级执法检查与省执法检查形成合力。推动实现各县(市、区)本区域本系统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快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以防范安全风险为重点,加强涉外调查活动监管。

  (二)完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

  1.健全统计分类标准。参与制定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统计分类标准。参与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与完善城乡划分统计标准,加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拓展应用领域。加强统计标准实施情况检查。探索研究建立健全满足发展需要的地方性统计分类规范。

  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参与健全“三新”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更好反映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参与完善反映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绿色发展、高水平开放等方面统计指标,系统反映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情况。参与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指标环比增速的统计方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季节调整方法。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等区域综合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现代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四川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四川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

  3.推进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国家统计调查元数据库、元数据标准,推动四川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在线的元数据设计、采集、管理、存储、引用。对接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推动以经济、人口和农业普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区地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建筑物属性信息、投资和人口就业属性等为基本信息,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统计调查对象库,建立全面收集、规范采集、动态维护和数据共建共享机制。

  (三)健全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加强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研究,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1.完善科技创新和“三新”统计。深化科技和创新领域统计改革,完善研究与试验发展统计调查及创新调查,改进调查方法,优化调查指标,丰富调查数据。贯彻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健全“三新”统计监测,拓展监测领域,扩大统计范围,丰富监测内容,充分反映新动能成长和新引擎带动作用。开展经济发展新动能统计监测,完善四川经济发展新动能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健全互联网经济统计制度,完善互联网出行、医疗、教育、视听、租赁等平台统计。

  2.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参与制定数字经济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科学界定数字经济产业统计范围。贯彻落实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相关领域常规统计,及时反映数字产业、数字技术与经济活动深度融合的情况。探索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试点,探索建立四川省数字经济核算方法,探索开展全省数字经济全产业核算工作。

  3.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构建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以粮食产量调查为核心的农业统计,增强“三农”领域快速调查能力,科学编制粮食供需平衡表。完善“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经济统计监测、“五大支柱产业”发展统计监测。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探索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探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统计。健全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加强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推进服务业全行业进度财务统计调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优化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

  4.完善供需侧管理统计。改进商贸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汽车流通统计制度,及时反映大宗商品和升级类商品市场发展。加强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综合测算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全面反映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网上零售统计,丰富线上交易调查内容,完善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监测。围绕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加快重点企业样本库扩容提质,客观、及时反映现代物流发展质量效率和社会物流成本水平。围绕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监测,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试点;完善反映行业发展全貌的房地产投资统计指标体系;实施资质外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

  5.加强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强化新能源产品统计,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参与完善国家与地区能耗核算制度方法,积极推进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相适应的能耗核算工作,保持地区与国家能耗数据基本衔接。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统计,做好工业用水统计监测。开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工作。

  6.加强人口和就业统计。健全人口统计,推动完善人口动态变化监测体系,开展人口预测分析。加强对重点群体、新就业形态分析研究,全面反映就业形势变化。开展月度非营利性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监测试点、人力资源服务业全口径统计试点。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7.健全社会民生统计。探索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校准高收入群体相关数据工作,加强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研究测算,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产业统计监测,构建文化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测算文化高质量发展指数。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扩展社会发展统计内容,改进时间利用调查活动分类和调查方法,建立周期性时间利用调查制度,加强妇女儿童统计和基本公共服务统计。加强社情民意调查。

  (四)优化统计数据采集体系。

  统筹设计和综合运用普查、抽样调查、全面调查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统计数据来源渠道,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加快构建统计现代化采集体系。

  1.发挥普查基础性作用。整合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统筹制定普查方案,积极参与设计普查表式和指标,运用抽样调查加强重点调查单位数据采集,利用经济普查结果编制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强化常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与人口、经济、农业三大普查的衔接与协调,充分发挥普查的基础性作用。

  2.强化经常性抽样调查主体地位。以统计调查对象库和普查数据资料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样框。健全完善反映本地实际的企业抽样调查制度,进一步优化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统计调查流程。加强抽样调查在统计监测评价和数据质量控制等领域的应用。

  3.提高“四上”企业全面调查质效。完善“四上”企业全面调查,研究调整“四上”企业调查起点标准,加强“四上”单位调查名录管理。定期对“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核查。

  4.推进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健全完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研究,规范获取部门统计数据。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计统计、税务、电力、市场监管、住建、社保等重要经济相关数据共享工作。

  5.推进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应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应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大数据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开发大数据统计应用方法技术,探索开展利用大数据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深化微观数据开发应用,不断提高统计生产力。强化行政记录和手机大数据在人口统计调查中的应用。

  6.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完善分专业分企业规模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试点,全面推进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逐步实现多数统计调查单位建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7.推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参与修订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跨地区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办法,加强对视同法人单位审批管理。实行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加强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统计,确保单位统计不重不漏。

  8.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修订四川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质量保证工作。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地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推动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相关统计人员岗位责任落实落地。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弘扬“求真、奉献、团结、创新”的四川统计核心价值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五)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进一步完善核算方法,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重大比例关系。

  1.加强和改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巩固市(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加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成果的运用,推进分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进季度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试算工作。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统计分算方式,制定经济区独立核算的指标体系,完善重大经济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评价制度。

  2.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稳步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完善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探索地方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推进地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开展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核算方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研究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核算制度。

  3.完善相关产业和领域核算。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核算研究,完善“三新”经济和文化、旅游、健康、体育、专利密集型等产业核算方法,拓展相关产业和领域核算范围,扎实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产业和领域增加值核算。

  (六)健全统计监测服务体系。

  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更好服务党政决策,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统计产品,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为促进经济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内外均衡,以及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反映综合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的统计指标,建立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评价指标统计基础。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夯实各方在数据生产、报送、分析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优化、规范指标数据收集工作流程。进一步研究完善评价指数计算方法,精准分析评价全省和各地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强对各地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3.构建新发展格局统计监测体系。健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统计监测,监测供给结构、供给质量和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适配性提升情况。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统计监测,建立国有、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加强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围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监测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情况。积极配合建设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库。

  4.监测评价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健康中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落实落地情况。认真做好重大战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探索研究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监测机制,开展反映重大战略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10+3”现代农业、“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统计监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评价成势见效。

  5.深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进一步做好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制定统计数据公开相关规定,实施统计数据发布清单式管理,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办好统计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网站、统计新媒体优势,加快推动统计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改善统计用户体验。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做强“统计开放日”品牌。深入开发微观统计数据,推进更多微观数据向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领域开放。

  (七)深化统计体制改革。

  加强省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深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统计开放共享。

  1.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深入贯彻国家《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落实上级统计局党组对下级统计局领导班子协管职责。强化省级统计局对地方统计机构业务领导机制,加强对地区重要统计数据评估。制定并实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推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鼓励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采取有效形式对下级统计机构实行直接管理。

  2.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业务指导。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增强部门统计履职能力。科学设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严格部门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公布,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指导部门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推动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力量,依法督促部门设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保持部门统计队伍稳定。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支持部门基于省级统计调查名录库开展调查。

  3.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地依法独立设置县级统计机构,配强乡镇(街道)基层统计力量,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用辅助调查员和统计协统员、购买统计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系列年活动,推动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着力提升县级统计机构工作和乡镇、部门、企业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推进制度设计和软件开发、制度实施与业务流程规范相结合,进一步精简报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4.构建统计改革创新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优化统计体制机制和制度方法顶层设计。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建立统计创新试点机制,在体制机制、制度方法、购买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鼓励各地特别是经济较为活跃地区开展统计改革创新探索,进行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探索推进高水平统计开放共享。

  (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推进统计信息化及统计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编制《四川省“十四五”时期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依托国家统计云和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加强对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资源、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中统一管理,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安全高效的智慧统计,为加快推进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1.加强统计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夯实统计信息化应用基础,对接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统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和统计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推动统计数据生产、共享、发布能力建设和信息系统整合。完善统计业务应用体系,对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拓展联网直报应用范围,升级我省统计应用系统,丰富应用软件功能,提升应用性能,以联网直报和移动采集为手段,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全流程在线化。提升现代空间信息技术的业务化应用水平,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应用。强化大数据在人口、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等方面应用。

  2.统筹协调统计信息化建设。统筹统计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地方统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推进统计信息化项目规范化管理,充分整合信息化建设已有成果。加强统计信息化基础配套设施、统计数据湖建设,推动统计业务应用平台和统计综合管理系统等升级改造。打造统计系统智慧政务应用,建设科学化、智能化、多元化、可扩展的统计政务应用系统,强化统计数据整合、开放、共享。

  四、保障措施

  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和人财物保障,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扎实推进和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部署推进、督办落实。深入推进统计部门“政治、诚信、参谋、监督、廉政”五大机关建设,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五好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统计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巩固拓展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统计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依规依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统计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打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统计队伍。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强化对实干实绩的考察,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强班子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因地制宜,逐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统计领军人才项目,促进专家学者型人才不断涌现。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统计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完善首席统计师制度。逐步提高统计学专业人员比例,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完善表彰机制,选树先进典型,落实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健全优化分层分类的教育培训体系,引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编写实用的统计干部培训教材,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推动统计科学研究发展。

  深入推进统计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统计科学基础研究和创新,推进统计科学、数据科学、信息技术的多学科交叉融合,通过统计战略合作、科研立项、实验室建设等多种方式,推动整合全省统计系统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方科研力量,全面提升四川统计科学研究水平。办好各种统计期刊,有效搭建宣传统计工作、交流科研成果、探讨理论方法的平台。提高全社会统计科学素养,加强统计知识科普,通过书籍、漫画、专栏等生动活泼、通俗有趣的方式解读统计指标、普及统计标准、介绍统计制度。推动统计学科发展,支持在川高等院校统计学科建设,推进统计知识在基础教育课程中的设置。更好发挥四川统计学会和统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

  (四)完善统计财务保障机制。

  按照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推进落实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普查及专项调查经费等必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提高普查、大型调查、经常性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水平,科学确定统计调查项目支出标准,做好机关运行经费保障,保证统计事业稳定的资金支持。

  (五)提高统计安全发展能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落实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维护国家安全领导责任,认真做好统计部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统计数据安全责任,强化涉密统计数据保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推进实施办法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一体化平台,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运营维护体系,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预案。积极研究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应用环境下的新安全体系架构。

  《“十四五”时期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对照检查每年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发现、跟进和改进问题,建立统计规划滚动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变化情况调整,适当纳入新的规划项目,促进“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取得成效。全省统计系统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细化具体方案和措施,确保规划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审核: 邓勇   责任编辑: 段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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