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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

发布时间:2017-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11月20日

 

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扎实推动 “四个加快建设”,不断做大人才基数、优化人才结构、发挥人才作用,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特制定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

一、实施钒钛产业领军人才集聚攻关计划

面向海内外精准引进一批具有钒钛科研领军才能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人才(团队)。对海内外钒钛顶尖人才(团队)来攀进行钒钛攻关或成果转化,根据其科技含量、市场需求程度、成果转化产能及效益等因素,给予最高6000万元综合资助;对本土钒钛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检测中心及钒钛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攻关、产学研检合作等给予最高2000万元综合资助。将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五个一工程”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列为全市人才工作一号工程,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优先支持保障。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计划

加大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给予8~320万元安家补助、为期三年的每月1000~2000元租房补贴或入住人才公寓,其中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可终身入住人才公寓。

加大本土人才稳定和培养力度。对一至七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500~20000元的岗位津贴。建立人才年金制度,对社保关系在攀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退休时给予最高40万元人才年金。提供学术交流交通补贴,对参加国家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高层次人才,报销往返商务舱机票费用。提供科研配套经费,对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才及团队,按立项经费5%给予最高50万元地方配套资助。设立“本土人才成长奖”,对本土各类人才在攀期间成长为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或获得国际比赛(评选)奖项(称号)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重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成立“攀枝花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高端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发放“攀枝花高层次人才证”。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随调的可安排工作或协调推荐就业,子女可在攀枝花市内中小学、幼儿园选择入学,提供高层次人才就医、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商注册、证照办理、免费健康体检等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

三、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市内外在攀求职就业的高职以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市外来攀求职就业的高职以上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的免费住宿。对来攀工作且服务企事业单位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学费资助;对新引进来攀工作且服务企事业单位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学费资助。

四、实施“工匠攀枝花”人才计划

为钒钛、康养等重点产业所需人才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鉴定)费用。支持在攀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围绕钒钛、康养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鼓励在攀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新创建的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在攀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新创建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实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创)办人津贴制度,分级每月给予2000~3000元津贴。

五、实施“银发余晖”人才计划

鼓励海内外退休专家、学者、高技能人才等“银发人才”来攀(在攀)发挥余热,对围绕钒钛、康养产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带徒、参与课题研究、项目攻关的,给予项目启动经费等支持,外地来攀银发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

六、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对新引进入驻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对新创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给予最高200万元建设资助。

七、支持用人单位引才育才

设立引才育才“伯乐奖”。对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个人在引进顶尖钒钛、康养人才(团队)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培养本土人才获得国家级及国际技术技能比赛(评选)奖项(称号)的企事业用人主体,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以上七条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适用全市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了推动政策落实落地,配套制定七个实施细则。《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的通知》(攀委办发〔2014〕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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