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现将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经济合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等方式相结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先后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以及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平台等网络平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法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的学考率、考试优秀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对在攀投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进千企”活动和企业座谈会,广泛向招商引资企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反垄断法》《商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投资和经营。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实践”研究机制,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实践调研课题研究。2023年,就“强化产业链招商,推动攀枝花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等6个课题开展专题调研。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相融互动。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基础上,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始终坚持把贯彻宪法落实到决策施策全过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出台、重大举措均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法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宪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年初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与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注重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将学法、懂法、用法作为锤炼全局干部职工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注重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兼职干部的培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法治文化宣传栏。在重大节庆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以及招商引资政策出台等时间节点,深入企业和县区、钒钛高新区经济合作部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1+8”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等工作。四是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优良营商环境建设需要,结合经济合作工作职能职责,持续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后半篇文章”,切实保障在攀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项目建设投产和有序经营。常态化开展“进千企”活动、外资企业“暖心走访”活动,深入项目现场、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协调问题,摸清项目履约、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依法依规为招商引资企业协调解决一批共性和个性问题。依法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2022年确定西区、米易县、盐边县和钒钛高新区为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为我市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要素保障、备案审批、招聘用人等事项提供全方位帮办代办等“保姆式”服务。五是依法履行外资行政管理职能。结合市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职能,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企业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项变更报告,是否按规定填报年度报告,是否准确、及时报送投资信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抽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按要求录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我局政务外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扎实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关联共享。
(三)坚持守正创新,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机制。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涉及经济合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对拟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我市与企业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审议。根据三定方案,及时更新“法治账图”模式。进一步明确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依据、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等,将行权履职的过程与实施法律的过程融为一体,实现依法行权履职可视化、图形化。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科学编制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规章制度的解释、宣传、定期清理等工作机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有计划开展规章制度等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聘用律师备案管理制度,聘请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咨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招商引资政策出台,以及项目投资协议的拟定、修改完善等工作,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推进科学招商、依法招商取得实效。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四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按规定主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规定公开接受社会评议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确保经济合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高质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题研究推进、专程跟踪对接、专人沟通办理,今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均实现按时、高效、优质办结。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逐项对标制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有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有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动态调整等制度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领导机构设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点招商项目、工作动态、部门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机构设置还需完善。市经济合作局没有设置专门法治科室,抓法治工作的专业化、专一化力度不够。二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部门间相互配合还需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业务能力需加强。仍存在依靠老经验、老习惯开展工作,不能较好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四是制度执行还需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还不够,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细化内控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经济合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主要领导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有关制度。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等原因引起的案件、事故,没有因被媒体、上级批评、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经济合作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攀枝花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积极贡献经济合作力量。
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利用“投资攀枝花”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向招商引资企业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开展好宪法宣传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持续营造法治化的“亲商安商富商”营商环境,广泛开展各类法律进企活动,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依法依规保障在攀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对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执法决议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向社会广泛宣传招商引资法规政策,及时公开部门日常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优化改进“投资攀枝花”网站系统,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做好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的回复工作,回应好社会需求和关切。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补强弱项,认真落实中期督查的各项要求,及时整改中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自查自评和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