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在做好顶层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早日建成的指导思想下,明确了“建设一个系统、搭建两级平台、提高三个水平、突出四类应用”的全国医保信息化总体规划,目前正在加快国家、省级两个平台建设,同时推进市级业务骨干网和横向网建设,计划到明年底基本形成全国医保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六大信息化支撑体系。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适应新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省医保局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建成标准全省统一、平台省级部署、数据省级集中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办、数据分析”四类系统组成的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持体系。为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各市州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制定信息化规划、标准和接口,新建系统必须纳入省级平台统一管理或与省级平台对接。

  目前,全省统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确定,省级平台硬件系统建设已经启动。根据省级平台建设分工,我市已经打通省到市医保骨干网络,完成本地医保政策、经办流程梳理并上报省医保局。同时我市正在开展市级横向网络接入区建设、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历史数据清理和贯标工作。本着节约资金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我市现在运行的社会保险综合柜员系统(含医保业务)于2018年底升级启用,在医保信息系统切换至省平台前的过渡期,我市继续使用现有的社会保险综合柜员系统支撑医保业务经办和管理,确保现有和新增业务正常开展。

  二、关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建成后,为各区县开一个端口”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预计于2021年全面完善全省平台建设工作,支撑全省医保业务运行,完成全省系统切换上线运行工作。届时,也会为各县(区)开放端口,确保全省各级都在一个大平台上运行。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新的医保信息系统最大的特点是全省一体、省级统建,最明确的目标就是全面支撑各级各类医保业务在全省大平台上运行。待省平台全面完善并完成全省系统切换上线后,从省级层面考虑与外部系统对接,实现与其他平台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如银行系统、基层卫生系统、商业保险平台和其他第三方平台等。通过信息交互实现全行业的信息输出和数据衔接,对医保大数据进行分析。以大数据为核心,在融合政府与社会数据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数据应用服务,进而形成大数据积累,为医保部门调控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市医疗保障部门正在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中建设符合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监管系统,以利用医保大数据的分析,加强医保业务风险监控。

  感谢你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