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行在远方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行在远方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们拟在我市设立旅行社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七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攀枝花市行在远方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二、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证号:L-SC-100148。
三、公司成立后,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接受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此复。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