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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市十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8-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组织带团来攀康养旅游机构给予奖励扶持的建议 》(第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11月,原市旅游局出台了《攀枝花市拓展旅游市场补贴办法》(攀旅发〔2016〕133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自《攀枝花市拓展旅游市场补贴办法》实施后,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旅游企业申请并经审核兑现的旅游市场补贴约143.6万元,约1.6万人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发展,拓展我市旅游市场,壮大我市旅游经济,2018年11月原市旅游局重新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拓展旅游市场补贴办法》并于2019年发文执行。

  2020年,为深入挖掘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潜力,充分激发文旅产业发展活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大力推动康养文旅“5115”工程建设,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攀枝花市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我市关于奖励扶持带团来攀旅游机构的支持对象和范围,确定了奖励标准、奖补流程和申报奖励所需材料。

  该《细则》较《攀枝花市拓展旅游市场补贴办法》相比,新增以下内容:

  一、奖励组织入境旅游团队

  (一)港澳台地区旅游团队组织奖。对于组织100人以上港澳台地区游客,同时满足在攀枝花连续住宿2晚及以上并游览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按每人50元给予以奖励。

  (二)国外旅游团队组织奖。对组织国外游客单团10人及以上来攀旅游住宿1晚并游览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以奖励;住宿2晚及以上并游览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的,按每人200元给予以奖励。对全年累计组织国外入境游客人数第一且超过1000人次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奖励组织航空旅游团队

  (一)常客航班旅游团队组织奖。对于旅行社组织100人以上旅游团队乘坐常客航班抵攀,同时满足在攀枝花住宿2晚及以上并游览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包机旅游团队组织奖。对于组织100人以上的包机来攀旅游同时满足在攀枝花连续住宿2晚及以上并游览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的每次给予6万元的奖励。

  三、奖励组织专列旅游团队

  对以旅游专列方式来攀旅游的,同时满足在攀枝花连续住宿2晚及以上并游览 1 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游客人数一次达到300人—500人的,按每人4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次达到501—1000人的,按每人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次达到1001人以上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目前,该《细则》正在征求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待征集意见收集整理完成后,将在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上研究,会议审议通过后便正式发文。发文后,各带团来攀旅游机构可根据《细则》条件,自主进行网上奖励申报。

  感谢您对攀枝花文广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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