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市中心医院等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结合专家评估意见,拟确定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攀钢集团总医院、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为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8月4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欧雍康,3363437。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