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攀枝花行动的实施意见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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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7-29
  • 发布日期:2020-09-07
  • 文  号:攀府发〔2020〕16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决策部署。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影响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聚焦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突出问题、难点环节,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防控重大疾病等措施,持续提升全民健康预期寿命,奋力推进“健康攀枝花”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预期寿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主要指标

  到2022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88.2%以上。

  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3%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骨干,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单位为网底的健康教育体系;以个人和家庭为重点普及疾病预防、定期体检、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挥医务人员、公务员、教师等在健康知识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强化营养健康政策支撑和措施干预,倡导以“减盐、控油、限糖”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实现各人群、家庭、食堂等合理膳食指导全覆盖;加强食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改良发展攀枝花地方特色菜,推动健康攀枝花地方特色菜品牌建设。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示范创建活动。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县(区)体育总会、体育协会、群众性健身组织;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健全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评估、干预体系,将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

  4.实施控烟行动。发挥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等人群的控烟引领作用,大力在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医疗服务,提高控烟工作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实施控烟联合惩戒。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深化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和攀西及滇西北区域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建设,鼓励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和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工作。推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强患者管理治疗服务,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加强公共区域无障碍通道建设。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质量,强化食品安全,提高饮用水质量,加强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强力推进垃圾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健康村镇、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健康环境。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积极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升生殖健康服务能力,预防妇女常见病,持续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8.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养成,加强体育锻炼,预防肥胖,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掌握健康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健康教育,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创新职业健康监督工作方法,科学规范监督执法。完善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深化攀西职业病防治中心和攀西职业病防治联合体建设,成立攀西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中心。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强化《攀枝花市健康养生膳食指南》宣传,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探索家庭病床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智慧医养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多系统互联互通。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强化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强化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深入推进标准化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提升心脑血管疾病应急救治能力。加强心脑血管专科建设,健全心脑血管疾病康复体系,推广中医非药物康复疗法适宜技术。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癌症防治中心和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点(医院)建设,完善癌症防治体系。继续强化死因监测、肿瘤登记随访工作,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提升癌症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存质量。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科普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探索癌症康复模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普及慢性呼吸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相关疫苗接种。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机制。推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加强基层诊疗设施和药物配备。积极推动将慢阻肺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促进患者自主管理,逐步开展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进一步规范糖尿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多学科协作,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推广糖尿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强化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糖尿病信息化管理,提升监测水平。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鼠疫、新冠肺炎等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推进疫苗冷链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强化源头治理、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和自发迁居移民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结核病检测发现,落实学校防控措施,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地方病防治,巩固血吸虫病、地方性氟中毒消除成果。

  (四)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惠及民众。

  16.实施优质医疗服务行动。奋力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高质量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借力省内外优质医疗专家资源,全力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健全完善急诊急救网络,促进我市医疗服务提档升级。建设一批在川西南、滇西北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重点专科,构建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7.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深化四川省治未病中心攀西分中心建设,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中医药诊疗服务网络,不断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鼓励中医人员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养老和康复机构,完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体系。

  18.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口腔疾病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加强儿童等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筛查、干预和治疗。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和正确刷牙率,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大力推广适宜技术。

  19.实施民族待遇县(区)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大民族待遇县(区)人才教育培养引进力度,深入实施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进一步加强民族待遇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攀枝花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攀枝花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19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协调相关重大事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具体行动的实施、指导、督导、考核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实施健康攀枝花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攀枝花行动的良好氛围。编制通俗的解读材料、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财力保障,做好经费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医疗保障制度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医保待遇标准,使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健康攀枝花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定期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对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健康攀枝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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