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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产煤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川煤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

为加快推进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按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我办制定了《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719

 

 

 

 

 

 

 

 

 

 

 

 

 

 

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我市煤矿安全

监管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268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督查了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指出我市在监管责任落实、执法能力建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械化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深刻吸取教训,我市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安全理念,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立行立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开展举一反三,彻底整治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未正式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及时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1

(二)仁和区以安办文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遏制煤矿事故重点措施的通知》(仁和安办〔202242号),文件层级不够,内容缺党委、政府责任。

整改措施:仁和区重新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2731

(三)未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二项规定,制定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整改措施:市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每月印发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收集市委目标绩效办对工作完成的跟踪督导和检查考核等资料。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1

(四)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市领导检查煤矿和督查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记录资料

整改措施: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市领导挂包检查的工作台账,收齐相关检查资料,并做好资料归档。制定市领导检查的工作清单,如实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全过程跟踪市领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按期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1

(五)仁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未按照《仁和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整改措施:严格按规定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面临问题的措施办法,明确下步监管重点,并做好记录。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2731

(六)市应急管理局煤安科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监管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整改措施:邀请专业技术机构或有关专家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同时鼓励监管人员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借助省安科院专业技术力量,适时开展煤矿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补齐监管人员专业不齐的短板。统筹使用全市现有专业技术力量,每年组织县(区)专业人员开展1次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1231

(七)国有4处煤矿的驻矿安监员均由华荣公司派驻。

整改措施:加强与川煤华荣能源公司的沟通对接,商议明确驻矿安监员的派驻和管理。制定《国有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驻矿安监员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驻矿安监员的工作内容,严格逗硬考核,确保履职到位。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815

(八)战略合作单位在煤矿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偏弱。

整改措施:商请省安科院加强与省内外煤炭院校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合作,适时抽调高水平专家开展服务,真正帮助监管部门和煤矿发现问题、解决难题。商请省安科院加大对涉煤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学懂规程、掌握标准,增强自身的专业本领。严格按照专家使用管理办法,对提供服务的专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商请省安科院及时调整服务的专家。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830

(九)仁和区应急管理局仅有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7处煤矿的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环保维稳等工作,监管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辖区煤矿灾害等级和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采用人才引进或招考等方式招录煤矿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监管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做好区应急管理局和矿山安全事故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筹使用,进一步增强煤炭管理的技术力量。与省安科院开展合作,弥补专业不齐的短板,强化对煤矿的指导和服务。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21231

(十)煤矿安全监管存在只检查不执法、执法仍有宽松软现象,没有发现和查处过重大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依法查处每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促使执法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熟练运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杜绝疲于应付、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真正将监管执法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1

(十一)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一矿一策分类监管措施不准确,对正常生产的5处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检查不够。

整改督促煤矿认真开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做实每日风险分析研判,完善井下遇地质变化、石门揭煤、工作面支架的安装及拆卸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的指令,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1

(十二)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水平不高。4处国有煤矿还存在瓦斯抽采率不高和瓦斯超限的现象,今年以来田堡煤矿连续发生CO超限。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外出考察、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学习各地瓦斯治理先进的经验做法,督促高瓦斯煤矿转变瓦斯治理的思想观念,健全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加大瓦斯治理的安全投入,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全面实施顶底板穿层钻孔、保护层穿层钻孔、工作面巷道穿层钻孔和开采保护层等区域治理措施,强化瓦斯抽采现场过程管控,严格抽采达标评判,提升瓦斯治理水平。二是督促国有煤矿编制中长期规划,合理安排采掘部署,保证治灾时间和空间。三是推进大宝顶煤矿和花山煤矿的瓦斯发电项目建设,实现以用促抽、以抽保安。四是加大超限报警追查力度,从严查处超限报警行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防范措施,严防超限报警重复发生。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1231

  • 县(区)监管部门对停产停工矿井的监管措施不统一、驻矿安监员管理不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实施分类监管,明确井口封闭煤矿要采取驻矿安监员盯守、一停四不停煤矿要采取驻矿监管和每周下井巡查的监管措施。每季度开展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督促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督促停工停产煤矿的实际投资人、业主要认真履职安全生产职责,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团队,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全面查找、着力解决煤矿自身存在不足,为煤矿按期开工打下基础。

责任单位:仁和区、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815

(十四)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不力。盐边红坭矿区9处煤矿双回路供电改造、大宝顶煤矿水平接替紧张、仁和区增加配备专业监管人员等任务已超期限;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煤矿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动态调整两个清单,加大双回路供电改造、国有煤矿水平接替紧张等问题整治的推进力度,确保在2022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要阐明原因。督促煤矿加大问题整治的推进力度,凡有整治进度缓慢、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等情况的,坚决依法查处,该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认真学习重大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重大风险可防可控。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

整改时限:20221231

(十五)《攀枝花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中,缺档案管理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问效等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修订《攀枝花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补充完善档案管理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问效等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0

(十六)仁和区未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社会公示、整改验收、档案管理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问效等监管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仁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社会公示、整改验收、档案管理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问效等监管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

责任单位: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730

(十七)未建立区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未制定区域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规划;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推进缓慢,全市暂时保留煤矿仅田堡二矿完成机械化改造方案。

整改措施:科学编制《攀枝花市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明确全市煤炭产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工作目标,有序组织实施。目前,我市9处升级改造煤矿均按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进行设计,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采取召开现场会、外出学习等方式,积极引导煤矿推进综合机械化建设,学习综合机械化生产工艺在实际运用中好的管理理念及方法,提升机械化开采水平,实现高产高效。鼓励何家屋基煤矿实施机械化开采,组织开展马草湾煤矿、大湾子煤矿和朱窝子煤矿机械化改造的可行性论证,对确不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的,要实施柔掩液压支架改造。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123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办成立以安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各县(区)也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和时限,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在20228月底前报市安办。

(二)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推进整改。市安办将本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范畴,不定期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以此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分析研究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从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上下功夫,建立煤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补齐安全监管工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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