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案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7月18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对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督导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的违法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