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宝顶煤矿涉嫌“安全设备管理类”违法行为案
来源:煤安科 发布时间:2024-07-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4年1月12日—13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宝顶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2124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下胶带未按要求每100m安设一组纠偏装置”等2条安全隐患涉嫌违法。 经调查核实该行为违反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考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发布的《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给予大宝顶煤矿处罚款合计3.6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2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核: 鲜均 责任编辑: 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