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攀枝花市“十三五”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社区是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共同体。社区服务是社区的重要功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不断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区的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进而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依据四川省民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民发〔2017〕157号)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攀枝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概况

  目前,全市有16个街道、44个乡镇,132个城市社区、349个村(其中,农村社区170个)。“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围绕“服务场地便民、服务队伍贴心、服务能力一流”和“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化休闲乐园、康养健身乐园、精神依托乐园”的目标,积极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机制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把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进。市、县(区)均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企业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近年来,我市将城乡社区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优先支持居民群众急需的活动场所建设。围绕社区服务需求,每年还安排福彩公益金400余万元,用于为“老”、为“小”及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项目建设,建成了一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以及社区就业服务站和文化教育站,为社区居民就近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三是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特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以及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等多方面的公共服务,促进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顺利发展。四是社区干部队伍持续优化。积极推行社区“两委”成员民主选举与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开考聘相结合的复合式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模式。完善“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政策,2011年,率全省之先全面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建立了社区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并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目前,全市社区干部平均年龄39岁,高中以上学历占98%,专精结合的强有力社区干部队伍初步形成。2014年10月,我市被民政部命名为西南地区唯一的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社区服务总体上仍处于发展阶段,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构建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差距。一是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主城区社区服务水平相对较高,其他区域社区服务水平偏低。城乡社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农村社区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社区。二是社区服务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居民需要。受“先生产后生活”资源型城市影响,城乡社区建设历来欠账较多,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数量少、规模小、配套差。三是社区服务水平不高。社区服务的方式、内容、项目还比较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还有待改进,高效、优质、便民的公共服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四是社区自治能力较差。开展服务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组织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到位;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没有建立,社区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

  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立的建设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大力推进“四个加快建设 ”,努力打造四川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是经济基础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保持适度高于全省的增速,到 2018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以上。到 202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不断增强的经济基础,必将为社区服务发展提供强大经济保障。

  二是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我市将统筹推进花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围绕“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目标,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必将对社区建设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是服务需求更加多元。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社区的“兜底”功能作用日趋明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四个加快建设”,紧紧围绕“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依法治社区为引领,以提高居民满意度为宗旨,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治理能力,提升自治水平,重点发展,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社区法治理念基本确立,治理机制健全,服务方式多样,服务内容丰富,自治能力提升,工作标准体系形成;城乡基本服务初步实现均等化,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城乡社区协商有效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明显提升;建成一批彰显特色的便民、利民、惠民、亲民的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

  2.具体目标

  (1)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和面积达标率达到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室外活动广场不低于人均2.5平方米。城乡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2)优化社区服务内容。力争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城乡社区,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居民生活舒适方便。

  (3)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0%。

  (4)壮大社区服务队伍。力争到2020年,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大学生和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5)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等的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病患者的社区康复服务;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庭融入城市社区,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均等化。在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上促进城乡社区有机衔接,努力做好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区矫正、文体教育等服务工作。

  加快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关要求,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十三五”期间,在全市37个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统筹使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农村社区试点单位适当补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以县级层面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志愿互助服务,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公益性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创新发展。通过试点探索和总结规律,逐步完善农村治理机制,努力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居民生活共同体。

  (二)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大力加强便民利民、环境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扶幼等社区(村)服务设施建设,在土地拍卖、规划设计中明确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具体位置,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验收。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不予编制楼门牌。社区服务设施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提供给社区无偿使用。树立地企共驻、共建、共享理念,企业应将闲置资产无偿或低偿移交社区使用,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更大化,解决社区办公和辖区居民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社区服务设施运行的水电、燃气、通信、电视、网络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供电、供水、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名标志、通信网络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村)的工作站(点),按照“一社区一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以“科学合理、节俭适用、环境舒适、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设置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规范窗口设置,按照辖区居民5000人设置一个综合服务窗口的原则;规范人员配置,根据“全年无休”的工作要求,人员按照“综合服务窗口数+1名工作人员(N+1)”的方式设置;规范人员管理,落实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考聘,每年县(区)、街道(乡镇)要定期组织对公共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实现公共服务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定期梳理全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凡是针对自然人办理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受理,实现全区域覆盖、全人群服务、全口径集成、全年度无休、全事项通办。继续进行信息平台深化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和管理两项职能。实现社区信息维护动态化,基层办公智能化,工作指导实时化,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库、知识库建设。打通社区、街道和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互联对接工作,实现社区基础信息采集和资料,通过网络汇总传递到各条线部门,新纳入更多的业务条线部门,继续整合全市的资源信息,实现社区信息“一张网”、社区证明“一证通”、业务知识“一个库”、业绩考核“一幅图”。

  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警务、社区消防等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大与智慧城市、智能小区和“三无”院落整治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推动农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和示范建设,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依托农村“远程智慧教育”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社区信息技术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建立成熟的智慧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形成政务高效、服务便捷、管理睿智、生活智能、环境宜居、安全和谐的社区生活新业态。

  (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以居民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商家企业的作用,为居民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

  1.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应位于适宜老年人活动的低层,多期开发的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没有达到规划和标准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文化、体育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2.发展社区未成年人服务。根据本辖区居民情况和社区基础条件,积极打造包括图书室、绿色网吧、益智室、体育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等设施在内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建设,引导青少年校外生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应注重未成年人教育和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正等活动。既要注重学业辅导,更要注重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发展社区特困群体服务。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不断加强社区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保障,使“儿童之家”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病患者的帮扶、救助力度。完善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帮扶机制,不断发展社区慈善事业,让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群体。

  4.发展社区流动人口服务。探索建立非户籍人口参与社区选举制度,吸纳非本地户籍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协商,建立户籍居民和非本地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机制,引导非本地户籍居民更广泛地参与民主决策。推动公共服务向流动人口覆盖,实现流动人口享受户籍居民同等社区服务。

  5.发展社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实施人力资源统计调查。积极通过政府拨款、政策优惠、经营特许等方式,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和面向社会福利对象的福利服务岗位,积极发展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绿化保洁、交通管理、车辆看管等就业岗位。

  6.发展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积极探索居家医疗服务,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按照降低费用、提高水平、拓展功能、加强管理的要求,着力转换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服务。

  7.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大力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功能。社区要普遍建有市民培训中心(市民学校),积极统筹辖区各类教育资源,为居民学习教育提供便利。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用好道德讲堂、党员远程教育中心、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小报、信息网络等平台,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健康教育、廉政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文化教育、就业培训等,不断提升居民群众个人素质、文化水平、文明程度。

  8.发展社区体育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扩大体育服务供给,在有条件的社区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体育健身设施,满足居民对身边健身场地的需求。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9.发展社区文化服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三线建设”“阳光康养”“钒钛之都”等为主题,发展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公序良俗,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形成健康向上、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社会风尚。强化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健全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形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辟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增强文化惠民工程实效。积极发展文化团体,增强城乡文化交流。发现和培养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凝聚有利于社区(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

  10.发展社区法律服务。推动城乡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社区全覆盖。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每个社区建设1个法治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角),法治宣传栏内容做到每季度更新,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法治文化墙。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规范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挂牌服务制度,律师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居民做到应援尽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大力开展社区干部法治培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每年开展社区法治培训不少于 2 次。壮大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11.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交通网络,解决居民群众出行难问题。以城乡居民多元化、主体化、个性化的日常生活生产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加快社区菜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引导购物、餐饮、家政服务、农资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销商,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公的服务,努力构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积极探索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探索建立一系列互联网应用平台,服务民生。

  12.发展社区安全服务。推动社区警务战略实体化运作,以深化“一标三实”治安基础信息采集、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完善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为重点,完善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导向,用好倒逼机制,深化居民自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规范运行社区矫正网络监管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开展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13.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服务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干部带头到社区参与志愿活动,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者队伍,在城乡社区推广各种特色志愿互助服务。鼓励志愿行动,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许制度,健全“时间银行”“爱心银行”等多种方式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评价激励等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达到13%。

  (五)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逐步扩大购买服务项目和数量,拓展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和方式,鼓励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以项目的形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将政府各部门可通过社会组织实施购买服务项目的全部统筹安排。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通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提供孵化场所、建立联合组织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动员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并协助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为民服务、养老服务、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作用。引导城市社会组织向农村延伸,鼓励和引导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落实专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补贴机制,实现社区治理社会化、专业化。

  五、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要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

  (一)积极做好“加法”

  “加法”就是增强社区服务水平。按照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原则,强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委、政府联系服务居民,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并为相关工作机构提供办事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和免费开放,提高使用效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应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健全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防止其损毁、流失或被挪作他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继续探索社区服务向居民小区延伸,着力推动居民小区党组织、小区业委会、社区网格建设,推动建设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民主法治、平安和谐、便民利民、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为具体内容的特色居民小区内容。

  (二)切实落实“减法”

  “减法”就是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深入开展社区减负行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政府、社区“两委”、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等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职责内容,坚持各负其责、各施其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县(区)为单位制定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完善社区“两委”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考核机制。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努力让社区“瘦”下去,把服务提上来。

  (三)强力推进“乘法”

  “乘法”就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是“互联网+”战略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实践,是实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在全市三区两县的全覆盖和全面应用,并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要求,推进信息平台向农村社区延伸,让农村居民办事少跑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试点推行智慧社区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系统等科学技术手段,创新和改革社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自治管理、社会治理等方式,努力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丰富的社区服务,为群众创造舒适、秩序、和谐的社区环境。

  (四)稳步开展 “除法”

  “除法”就是消除社区发展壁垒。消除城乡社区壁垒,推进城乡一体化;消除社区各类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壁垒,建立多元治理机制;消除城乡社区建设部门壁垒,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合力。分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已建设的农村社区全面提标增效,并促进城中村、城郊村向城市社区发展,未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主体创造性,鼓励社区积极探索居民议事会、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实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有事多协商、做事多商量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作用,进一步整合分散的社区建设资源,形成社区建设资源“打捆”使用、有效配置的良好局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良好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责任制,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社区建设和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和治理能力。组织、政法、发改、教体、司法、人社、国土、住建、农牧、文广新等部门要齐抓共管,按照社区服务的相关要求,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制度、资金、用地、服务设施、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经费保障

  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渠道,多渠道筹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完善社区办公经费(含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和定期增长机制,加大财政对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在人口数量较多、服务管理较为完善的社区,要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

  (三)加强人才保障

  选齐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合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使用和培养,逐步提高社区干部中社工师持证人员的比例,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都至少有1名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及时落实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及五险一金等待遇。加大从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村)民委员会主任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加大社区工作者的综合培训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县(区)及街道(乡镇)对社区工作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四)加强政策保障

  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预留充足的用地空间;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各级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农村集中居住区要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闲置厂房、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优先用于社区养老等服务。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服务在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