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攀枝花市仁和区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仁和区发改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2011年06月

目        录

第1章 总论 1-1

1.1 编制依据 1-1

1.1.1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2 质量和排放标准

1.1.3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 指导思路 1-4

1.3 基本原则 1-5

1.4 编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7

1.5 规划期限 1-8

1.6 规划奋斗目标 1-8

1.6.1 总体目标 1-

1.6.2 具体目标 1-9

1.7 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 1-

1.7.1 重点区域

1.7.2 重点流域

1.7.3 重点行业及企业 1-

1.8 规划的环境质量指标体系 1-

1.8.1 地表水和废水 1-

1.8.2 环境空气和废气 1-

1.8.3 噪声 1-

第2章 “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2-1

2.1 “十一五”工作回顾 2-1

2.2 “十一五”指标完成情况 2-2

2.2.1 空气质量情况 2-2

2.2.2 地表水质量情况 2-

2.2.3 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

2.3 “十一五”总结 2-6

第3章 “十二五”期间环保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内容 3-

3.1 加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3-

3.1.1 加强水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3-1

3.1.2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3-2

3.1.3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3-3

3.2 以生态区建设及总量减排为抓手,推进全区环保工作发展 3-4

3.2.1 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3-

3.2.2 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 3-5

3.3 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和创建活动 3-

3.3.1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3-

3.3.2 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3-

3.3.3 建设循环经济型工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3-

3.3.4 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3-

3.3.5 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3-

3.4 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机制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3-

3.4.1 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健全环保问责制 3-

3.4.2 加强环境监察机制建设,加大政府行政监察力度 3-

3.4.3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环保协调机制 3-8

3.5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各项制度 3-

3.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

3.5.2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3-

3.5.3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 3-9

3.5.4 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3-

3.6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3-

3.6.1 环境监测系统达标建设 3-

3.6.2 加强监测站现代化能力建设 3-10

3.6.3 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3-

3.7 加大环保投资比重,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3-

3.8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3-

3.8.1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3-

3.8.2 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3-

3.8.3 重视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 3-11

3.8.4 大力推进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 3-

3.8.5 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 3-

第4章 实施规划的制约因素 4-

4.1 现有工业结构及规划布局的影响 4-

4.1.1 现有工业布局的影响 4-

4.1.2 现有规划布局的影响 4-

4.2 环境承载力 4-

4.2.1 水资源承载力 4-

4.2.2 能源承载力 4-

4.2.3 大气环境承载力 4-

4.2.4 土地资源承载力 4-6

4.3 环保队伍建设能力和保障水平低 4-7

第5章 实现规划的措施 5-

5.1 保障措施 5-1

5.1.1 指导思想 5-1

5.1.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5-1

5.1.3 强化法治,严格执法 5-2

5.1.4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5-3

5.1.5 增加环保投入 5-3

5.1.6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5-4

5.2 具体措施 5-4

5.2.1 调整产业结构 5-4

5.2.2 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5-6

5.2.3 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5-8

5.2.4 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5-10

5.2.5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5-11

5.2.6 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5-11

5.2.7 环保能力建设 5-12

5.3 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5-14

5.4 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5-15

 

第1章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生态功能区划技术规范》;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经环资2005110号);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环办[2004]109号);

关于调整《生态县、生态市建设指标》的通知(环办[2005]121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8-1-15);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22号);

《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

  • 质量和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4848-93);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I5190-94);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省级生态县(区)的决定》;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2010年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代拟稿);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

《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

《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攀枝花市工业布局总体规划》(20042020);

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仁和生态区的决定》;

《攀枝花市仁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仁和区新农村总体规划(20062015年)》;

《仁和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攀枝花市五十四—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总体规划》;

《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

《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强区战略的意见》(攀仁委[2006]25号)。

1.1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的人居环境、实现优美仁和、生态仁和的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体制创新,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贯彻实施《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强化工业污染防治,认真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的污染综合整治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1.2 基本原则

200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编制“十二五”规划要遵循的原则:“一是要体现形势变化的要求,要反映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新情况;二是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三是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四是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五是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六是体现充分开放的要求,立足四川、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七是体现科学民主的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八是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确定本规划编制原则如下: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充分考虑人的因素,统筹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和资源开发,将与人类生存最密切的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绿地系统、辐射环境等作为重点,以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本规划在确定保护目标、路线和具体措施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原则,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保我区水、空气、生态和声环境保护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加快发展的原则

根据“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本规划对水、大气、土地、能源等资源承载力进行科学分析,突出区域功能分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主导产业积聚及产业集群度的提升;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企业采用节能、降耗、减污的清洁生产工艺,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减少资源的浪费,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力,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资源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互动。同时,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和源头污染防控,切实有效控制和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用有限的环境容量和总量,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防控的原则

本规划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突出重点治理、整体防控原则,倡导生态文明,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因决策失误带来的环境损失,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监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保护我区的生态环境。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4)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本规划从攀枝花市仁和区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着手,本着因地制宜原则,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流域、区域、城市的环境质量,在认真总结“十一五”环保工作基础上,对仁和区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数量、来源、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编制本规划时,结合仁和区实际,主动与城市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相结合,合理确定生态功能,突出区域特色。本规划还对“十二五”期间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环保能力建设等环保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全面阐述。

(5)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本规划立足攀枝花市仁和区现有资源优势、社会经济优势和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优势,充分认识制约攀枝花市仁和区发展的不利因素,结合长远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突出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使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具有可达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内容上 “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的理念,展开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构建合理可行的目标、指标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相匹配,保证了该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1.3 编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十二五”规划将我区的环境控制目标、污染物排放源、污染控制项目、环境保护投入资金“四位一体”进行整体规划。以实现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在满足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其编制方法如下图所示:


 

1-1    环境规划系统分析框图

1.4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规划基准年是2010年。规划期分两个阶段:

2010—2012年,社会、经济、环境初步协调转型阶段;

2012—2015年,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阶段。

1.5 规划奋斗目标

1.6.1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有所突破。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注重生活污染防治;在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的同时,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流域的水污染和“两控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确保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各类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努力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

1.6.2 具体目标

2015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重点流域、乡镇和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得到大力改善。仁和区域内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年日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仁和河沟、巴关河和摩梭河等小河流域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辖区内各个水库水质有所改善,库区水体受污染状态有所减轻,达到水环境功能目标并优于相关指标要求;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面积有所增加;切实巩固省模创建成果,确保我区在2014年通过省模复查,并扎实推进国模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持基本稳定,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1)环境质量目标

——城镇空气质量优良达二级标准天数340天以上,建成区SO2PM10年平均浓度达标,辖区内酸雨强度和频率有所降低;

——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仁和区辖区区域噪声达标(平均等效声级≤58.0dB(A)),交通道路噪声达标(平均等效声级≤68.0dB(A));

(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3)工业防治目标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100%

——重点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000吨内;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8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大于8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

(4)城市管理目标

——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20%

——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20%

——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5%(按终端能源消费计);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2%

(5) 农村管理目标

——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环境;

——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管;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等于85%

(6) 环境管理能力目标

——企业法定代表人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对重点源开展远程监控,对重点地区开展环境监察信息采集;

——污染源监察率达100%,案件处理率100%

——区级环境监测站建设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区级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新二级以上标准化建设要求。

——加强环保队伍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的行政和管理能力。

1.6 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

1.6.1 重点区域

规划的重点区域是我区建成区和在建区以及规划即将实施的区域,要确保上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确保农村区域、风景名胜区、大黑山森林公园等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确保灰老沟、南山、金江、迤资片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并将其列为环境监管和整治的重点区域;确保到2015年建成区域内环境空气中SO2PM10年日平均浓度达标。将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控、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危险废物管理、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尾矿库环境安全管理列为环境执法的重点工作领域。

1.6.2 重点流域

本规划的重点流域为仁和区境内涉及的金沙江水系仁和段以及大河、巴关河、摩梭河等小河流域。确保跨行政区界断面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金江水厂断面的水质达类水域水质要求,并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1.6.3 重点行业及企业

“十二五”期间,针对仁和区产业结构和污染物排放现状, 钒钛钢铁深加工、煤焦化、矿石洗选、煤炭采选、非金属矿采选及深加工、冶金辅料等行业作为重点规划行业污普纳入统计范畴的重点企业列为规划的重点企业。

1.7 规划的环境质量指标体系

以实现全区环境(水、气、噪声、生态)质量的要求为目标,在满足大气和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削减水、气污染源的排放量,限制仁和区各小流域污染物的入江(水库)排放量,建立本规划的指标体系。

1.7.1 地表水和废水

(1) 水域水质标准

金沙江属于Ⅲ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出境断面金江的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金沙江攀枝花段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标准,所有的工业污染源均执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一级标准。

1.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全区建成区的各个片区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农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保护的地区执行上述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2)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不同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应执行相应的标准,具体为“1.1.2 质量和排放标准”节中所列标准。

1.7.3 噪声

(1)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我区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相关功能区划分的文件要求执行相应标准。

(2) 厂界噪声标准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规定我区各类区域厂界噪声标准按表1-1中的规定执行。

表1-1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适用范围

昼间

夜间

0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50

40

1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55

45

2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

50

3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

55

4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70

55

 

(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表1-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  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  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  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第2章 “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十一五“仁和区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削减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的工作方法,采取结构优化、工程治理、监督管理三大措施,我区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 “十一五”工作回顾

根据《仁和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到2010年,我区主要工作任务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建设项目,始终以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产业导向,引导投资方向,同时坚决执行项目审批权限规定,按权限审批并严把审批关。减排工作的实施,根据《仁和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到2010年,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控制在1800吨和1050吨以内。“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63.5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3.98吨,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减排任务。加强环境监管,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从“日常、现场、监督、处理”的角度强化环境监管职能。大力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于2007年进行,在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 我们共选聘普查员56人、普查指导员6人,对辖区内的工业源和生活源全面进行了普查,纳入工业源普查范围包括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截止20101月,我区工业源清查数量为556 家,纳入入户调查对象 179 家,其中一般工业源 59家,重点工业源120家。开展生态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环境质量,以修建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净化收集池、垃圾集中收集池、改水、改厨、改圈、改厕、改庭院、改道路(即“两池六改一集中”)为主的生态细胞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为后续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普及环保知识,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让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2.2 “十一五”指标完成情况

2.2.1 空气质量情况

仁和区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主要受烟尘的污染,但从总体上看,影响程度较小。人口集中的城镇和工业集中区,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在330天以上,大气质量基本符合Ⅱ级标准,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以下是仁和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主要污染物的年日均浓度,由表可知:“十一五”期间,全区SO2年日均浓度处于上升趋势,2009年比2008年略有所下降,浓度为0.052mg/Nm3,但未超标。2008NO2年日均浓度比2007年有所上升,但仍未超出国家二级标准0.1 mg/Nm3。近几年PM10年日均浓度有所下降,未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0.08 mg/Nm3

2-1  2006年至-2009年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年日平均浓度  mg/Nm3

年度

仁和

SO2

NO2

PM10

2006

0.033

0.026

0.078

2007

0.046

0.024

0.073

2008

0.052

0.035

0.075

2009

0.047

0.028

0.066

2-2  2006年至2009年仁和空气质量优良率  %

年份

采样天数

达标天数

达标率(%)  

备注

2006.01-2006.12

211

209

98.6

12月统计到30日止

2007.01-2007.12

365

348

95.3

12月统计到31日止

2008.01-2008.12

366

352

96.2

12月统计到31日止

2009.01-2009.12

365

357

97.8

12月统计到31日止

从上表可以看出,“十一五”期间,全区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主,环境空气质量趋于稳定,2009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比2007年上升了2.5%,比2006年下降了0.8%,全区无中度及重度污染的天数出现。

2.2.2 地表水质量情况

从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对仁和区境内主要河流的个断面的监测结果看,参与评价的九个项目(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都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部分河段,由于生活污水、煤炭生产面源污染使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主要有:巴关河的民政以下段,大河的仁和镇以下段,摩梭河的下游。目前仁和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一座,负责处理城区部分生活污水。“十一五”期间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区乡镇饮用水源进行监督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区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基本上能够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域功能要求。

  • 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1)SO2减排执行情况

2007年仁和区SO2削减量为70.46吨,其中圣达焦化氨水喷淋减排16.3吨,凯源钢铁厂结构减排39.6吨(200710月拆除设施,减排时间2007.11-2007.12),禁燃区工作及锅炉改造减排14.56吨。

2008年削减项目为:关停同德工业园区5家冶炼厂(亚华、同兴达、宏兆淇、鑫和、更兴),由此削减SO263.59吨(关停时间2008.6,减排时间2008.7-2008.12);凯源钢铁厂SO2削减106.33吨(减排时间2008.1-2008.10);禁燃区SO2削减量11.18吨。

因此全年削减量为:63.59+106.33+11.18=181.1

2009年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仁和区富铭铁厂和吉林冶炼厂分别于200910月和20096月关闭拆除,由此SO2削减量为:富铭铁厂6.6吨(减排时间2009.11-12),吉林冶炼厂削减4.4吨(减排时间2009.7-12)。同德工业园区5家冶炼厂削减量为63.59吨(减排时间:2009.1-2009.6

因此全年削减量为:6.6+4.4+63.59=74.59

2010年富铭铁厂减排量为33吨(减排时间:2010.1-2010.10

吉林冶炼厂为4.4吨(减排时间2010.1-2010.6

因此全年消减量为:33+4.4=37.4

十一五期间SO2减排情况表

年份

SO2减排总量(吨)

减排企业

具体减排量(吨)

2007

70.46

圣达焦化

16.3

凯源钢铁

39.6

禁燃区锅炉改造

14.56

2008

181.1

同德工业园区5家冶炼厂

63.59

凯源钢铁

106.33

禁燃区

11.18

2009

74.59

富铭铁厂

6.6

吉林冶炼厂

4.6

同德工业园区5家冶炼厂

63.59

2010

37.4

富铭铁厂

33

吉林冶炼厂

4.4

十一五期间SO2减排总计

363.55

 

 

2COD减排执行情况

2007

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处理技改减排量为:7.08

2008

仁和污水处理厂减排量为81.64吨,第四人民医院减排量为10.4吨,仁和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减排量为4.86

全年合计:81.64+10.4+4.86=96.9

2009

由于摩梭河污水处理站没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等原因,所以未纳入具体减排项目。

因此,十一五期间,仁和区通过污染源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具体措施共计减排SO2 363.55吨,减排 COD 103.98吨。

十一五期间COD减排情况表

年份

COD减排总量(吨)

减排企业

具体减排量(吨)

2007

7.08

第四人民医院

7.08

2008

96.9

仁和污水处理厂

81.64

第四人民医院

10.4

仁和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

4.86

2009

由于摩梭河污水处理站没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等原因,所以未纳入具体减排项目

十一五期间COD减排总量

103.98

 

 

2.3 十一五总结

“十一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强势推进,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十一五”期间,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局环保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3章 “十二五”期间环保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内容

3.1 加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3.1.1 加强水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1)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

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人民的饮用水安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控制建设项目准入;进一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禁止向饮用水源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2)加快和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积极参与监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与管理,加强排污监管,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严禁超标排放。帮助研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采取除磷、脱氮和消毒措施。将供水、节水、用水与中水回用统筹考虑,实施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要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合理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3)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工作

重视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新、扩、改项目要采用先进技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开源节流,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和其它企业的外排水,节约水资源。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强度要求,水系源头地区和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严格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加强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规模不经济、污染严重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轻工行业要关闭污染严重、技术落后、不符合经济发展规模的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加大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在钢铁、化工、冶炼、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切实加强对污染排放单位的审核和监管,实施水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

3.1.2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1)强化整治大气环境

“十二五”期间,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强化整治大气环境。一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城镇功能。遵循生态规律,从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制定和实施城乡总体规划,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使城镇工业区和居民区适当分离,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二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的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及大气环境;三是重视城区(镇)美化、绿化,植树种草,增强绿地覆盖率;四是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市政及道路运输的环境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降低道路和施工扬尘。

(2)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控制钢铁、水泥、铁合金、焦化等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工业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未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锅炉要加快更新改造。继续抓好煤炭行业、冶金行业、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源控制。从解决结构性污染入手,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予以重点突破。加强对冶金等重点行业的管理,积极推动以清洁生产为中心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污染严重、产品附加值低、资源消耗高的产品和企业。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余能、余压、余热和废气的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

3.1.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1)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有关部门要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综合治理现行的简易垃圾处理场,并注重生态恢复,强化环境监管,消除污染与安全隐患。

(2)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焚烧工艺尾气处理水平和填埋工艺的防渗和渗滤液处理水平。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抽查、监督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的制度建设。

(3)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对固体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积极开展煤矸石、炉渣、冶炼废渣、尾矿、各种建筑废弃物与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 以生态区建设及总量减排为抓手,推进全区环保工作发展

3.2.1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充分发挥仁和区的地缘优势、环境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升产业层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环境资源的支撑能力,为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优化产业和城镇建设布局,配套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促进仁和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攀西新区。

2015年,仁和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加速发展;生态环境和谐优美,生态文化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绝大多数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建设考核标准》。

(1)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生态经济体系

根据仁和区“一区五园”和“一线四点”产业规划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发展,积极在仁和总发大田啊喇平地迤沙拉一线打造百里生态旅游圈。

(2)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80%的乡镇建成省级生态乡镇。采矿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矿山生态环境基本修复。

(3)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增强

区域清洁能源使用率在“缅气入攀”后得到大幅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80%,全社会形成全民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

3.2.2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

努力按上级下达的总量指标对SO2N0x COD、氨氮等指标进行总量控制确保“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总量控制标准,进一步优化全区环境质量。

  • 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和创建活动
    •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大力宣传、树立循环经济新理念,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

  • 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开展 “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探索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等不同形式的循环经济试点,引导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争取到2015年,区内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建设循环经济型工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煤炭、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开展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目标的清洁生产,鼓励建设循环经济项目,创建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在工业区,以废渣、废气、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动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之间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品链,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生态园区建设要提高环境准入的门槛,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明确各产业园区建设的环境准入标准,改变地区工业经济发展分散、无序的状态,以便于污染的控制和管理。要以现有的开发区以及工业集中区为基础,运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不同企业间形成资源共享和废料互换的共生组合,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最终达到相互间资源充分利用;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提高传统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快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生产环境标志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 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做好清洁生产的示范推广和强制性审核工作,建立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尤其对重点污染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采用新技术工艺,使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对于条件成熟的企业,实施开展工业生态经济建设,采取适合的链接技术,通过能源、水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建设工业生态链网建设,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减污增效的目的。

  • 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和环境优美乡镇,把发展循环经济与深化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推进生态乡镇(社区)的创建,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循环经济在不同层面启动。

  • 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机制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 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健全环保问责制

强化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体系中,将环境质量考核作为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环境质量的好坏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健全全区政府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制。严厉惩处环境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对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解决环境保护过程中有法不依、有纪不依和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境执法的问题。

  • 加强环境监察机制建设,加大政府行政监察力度

建立和完善环境监察机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基层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保执法手段,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转移的力度,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环保执法难的问题,保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环保协调机制

“十二五”期间,形成由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综合协调的环保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经济综合管理、建设、工商、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和交通等部门齐抓共管,协调分工,步调一致的环保管理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各项制度
    •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重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资源开发、生态建设、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环评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区域、流域、开发利用及行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和项目,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加强对评价单位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

  •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促进建设项目管理由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转变。

  •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

实施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促使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排污,非法排污行为。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从严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过剩、污染严重、产品生产量大的部分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 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改、扩建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机关责令停产整治,排污严重或违反限期治理决定的,由政府责令其关闭。

  • 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建设。

  •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 环境监测系统达标建设

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使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能有效开展大气、水质、噪声、土壤、室内环境污染等环境监测,并具备应急监测能力,能满足我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企业监督监测及应急监测的需要。

  • 加强监测站现代化能力建设

逐步形成监测系统上、下联网体系,使仁和区环境监测站数据传输能力大为提升,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传输各项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实行数据资源共享,满足现代环境管理管理要求。

  • 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实行自动监测,对排放COD、氨氮、排放SO2NO2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对集中式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实行自动在线监测。

  • 加大环保投资比重,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环保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加大政府在环保公共投资领域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

  •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把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做为“十二五”期间环境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各部门领导要开展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培训,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 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高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服务质量,广开言路,为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广阔的平台。

  • 重视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

抓好环保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等绿色创建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

  • 大力推进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

大力推进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认证范围。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提倡绿色文明,倡导绿色消费。

  • 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

将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作为环保宣传主要媒介,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益性宣传。树立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

 

第4章 实施规划的制约因素

  • 现有工业结构及规划布局的影响
    • 现有工业布局的影响

仁和区工业发展总的原则是集中规划,分点布局,促进企业向项目区集中,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环保要求有序发展。根据地理状况,将仁和工业经济划分为“一区五园”:即南山循环经济区及下设的橄榄坪园、迤资园、布德园、巴斯箐园、灰老沟园。橄榄坪主要发展以先进制造技术为特点的钢铁深加工和设备制造业;迤资园主要发展煤化工及延伸产业、钒钛耐磨铸件、钢铁废渣综合利用等;巴斯箐园主要发展仓储物流、汽车销售、机电产品专业市场;灰老沟园主要发展立足于攀钢“三废”基础上的钢铁、炭黑等产业。

在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与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保持尽可能多的生态功能。对于现有工业园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的压力。新建工业园区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容量,调整列入生态敏感区的工业企业,提高园区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地降低园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前进煤化工集聚区地缘紧邻攀钢,能够充分依托攀钢的优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但大量的煤化工和钢铁冶炼企业的引进,以及巴斯箐仓储物流基地、橄榄坪园发展带来的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重该地区环境承载力的负担。同样,依托钒钛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地缘优势的迤资园也存在环境承载力受威胁的问题,甚至将影响该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仁和区产业布局规划,迤资园主要发展煤化工及延伸产业、钒钛耐磨铸件、钢铁废渣综合利用等产业,像富邦1000万件刹车制动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的环境容量,特别是大气环境容量带来巨大的影响。

  • 现有规划布局的影响

按照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以仁和镇为核心,以炳仁线建设为依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把仁和主城区融入全市核心城区。围绕建设最宜人居环境的目标,集中力量加快城镇建设与开发,加强仁和各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推进城区道路、桥梁、电网、水网、通讯网的建设。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完善小城镇功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在道路交通建设上,最终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主骨架,以县道为依托,以城市道路、专用公路和乡村道为补充和延伸的公路网。按照工业项目区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加大对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抓好道路、供电、供水、环保、通讯、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项目区的建设档次和融资能力。

仁和区现有工业区、居民区夹杂分布的格局已经形成,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随着炳仁线、攀枝花市火车南站、丽攀高速的建成,仁和区的交通压力和机动车数量也随之增大,势必对沿线、点大气和声环境带来影响。按照攀枝花市城市中心区逐步南移的规划,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将不能满足因城市中心区南移带来的人口增长要求。

  • 环境承载力
    • 水资源承载力 

经计算仁和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427亿立方米,目前,当地地表水资源已开发利用1.38亿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程度为44.4%。地下水资源总量1.528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的仅0.32亿立方米。总的来说,仁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不大,虽然金沙江过境水较丰富,但高程较低,提水扬程一般在300米以上,利用较困难。目前,仁和区人均水资源量仅1710立方米,远远低于全省人均2846立方米,全国人均2172立方米的水平。

仁和区水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八点:一是仁和区是典型的南亚热带半干旱季风气候,热量及日照丰富而降水量少、蒸发量大,用水紧张;二是仁和区境内无大型水利工程,抗旱能力低,现有的水利工程老化,水量损失或渗漏较为严重;三是地表径流时空分布不均,如夏秋两季地表水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75,而冬春两季只占   25;四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往往忽略了水土保持工作,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土地资源,造成了耕地生产力降低或面积减少,淤积水利工程,抬高河床,加剧了水、旱等自然灾害,制约了农村经济甚至国民经济的发展,资料表明,仅仁和区每年直接流入水库的泥沙量达100 m3,相当于每年损失一座小(一)型水库。五是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地势较低和沿江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而高山地区水资源缺乏,相应的积水设施如水库、山平塘等较少,特别是冬季缺水严重。经计算,2006年仁和区工业企业需水总量为0.52亿立方米。根据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定额。预测出2010年工业需水量为0.79亿立方米,2020年工业需水量为1.05亿立方米。仁和区地表水资源总量为3.107亿立方米(除去金沙江过境水量1102.03亿立方米),现已开发利用1.3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1.528亿立方米,目前可开发利用的仅0.32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70亿立方米,水资源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均不能满足上述总用水需求。六是工农业用水对大河流域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大河流域上游修建有跃进水库、胜利水库、沙坝田水库、小纸坊水库、新建大竹河水库等,将大河流域上游来水大部分截留用于工农业生产,将影响下游水流量,特别是冬季。水流量的减少,将极大的影响大河流域下段水环境质量,七是水环境容量因新建水电站而减小。乌东德水库蓄水后,金沙江攀枝花部分河段水环境容量将有所降低(COD减少5.6%NH3-N减少8.2%)。在相同污染负荷条件下,乌东德水库库尾段近岸水域的污染可能会有所加重,钒钛产业园区、迤资工业园区附近水域岸边污染带将有所增大,江段岸边水质将有所下降。八是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按照攀枝花市城市发展规划,城市中心区将逐步南移进入仁和区,到时干坝塘片区、前进南山片区、五十一街办、仁和镇人口将大量增长,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 能源承载力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影响,仁和区能源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逐渐突出。

2007年,全市煤炭资源缺口已达600万吨,外购煤炭1038万吨,超过本地自产原煤量978万吨。预计到2015年全市煤炭缺口量大约为1500-2000万吨。尽管仁和区煤炭资源丰富,但资源分散,矿点分布广,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低;小煤矿的浅部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序开采和采富弃贫行为,对煤矿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影响了大矿的开拓部署,损失了大量资源。原煤生产逐步向深部延伸,开采条件趋于复杂,生产环节增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下降,制约煤炭生产能力的增长。随着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仁和区煤炭产量将有所增加,但由于仁和区产业发展规划影响,经济发展对电力和煤炭资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仁和区属资源开发利用型工业,其中的钒钛、钢铁、能源、化工均为高能耗的产业。仁和除了必须应对节能减排的压力外,可以预见的发展压力还会来自“低碳经济”,将对仁和区企业技术、园区发展带来新挑战。

  • 大气环境承载力

据统计,攀枝花全市大气SO2和大气颗粒物PM10排放总量多年来均已超过了大气承载力,而且SO2排放量近年呈逐年增加趋势。虽然仁和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好,2009年空气优良率达到97%,但是空气优良率仅反映单日空气质量,并且采样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仁和区大气环境情况。

(1)工业污染

仁和区的工业中,煤炭和钢铁行业所占比重较大,但除尘和脱硫设施不完善,受现有工业布局的影响,仁和区大气环境呈现出总体较好,局部较差的现象。仁和区现有钢铁企业技术比较落后,冶炼废气治理设施特别是脱硫、脱氮设施不完善,工业集中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差。十二五期间,随着NOX纳入总量减排任务,将对我区大气环境容量带来威胁。随着钒钛产业园区、迤资工业园区一批铸造、化工重点项目的陆续建设,仁和区SO2PM10NOX碳环境容量将受到影响。

(2) NO2污染的潜在威胁

由于近几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日益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我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尾气中含有丰富的NOX和碳氢化合物,不断增加的机动车数量势必使这两种污染物的浓度随之增大。而NOX能够引发多种大气氧化反应,增强城市大气的氧化性,促进多种大气污染物的生成,包括二次有机气溶胶(SOA)和二次硫酸盐等二次颗粒物,而碳氢化合物又是形成二次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质。另外,大量的机动车会带来严重的道路扬尘污染。可见,大量机动车的存在对城市空气质量带来了多重影响,是造成城市空气复合型污染的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力度。仁和区空气环境质量受到周围工业集中区域如攀钢集团、钒钛产业园区影响较大,往往呈季节性变化,在冬春季节大气质量相对较差。另外,“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对PM10影响较大,应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规范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 土地资源承载力

攀枝花市仁和区幅员面积1727 km2,耕地总面积78.5 km2,占全区幅员面积的 4.4%,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89亩。全区80 %以上耕地集中分布于海拔10001700 m左右的山地。由于地处干热河谷,立体气候明显,山高田少,山区农业用水比较紧张。攀枝花市仁和区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在西边和西北地区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人口相对较少。南部人口比较密集而土地资源匮乏,自然资源相对稀少。仁和区农业人口多,对土地的依赖很大,土地垦植率高,后备耕地资源匮乏,随着人口增长及非农业用地的增加,人均耕地将越来越少。

人口剧增和水土流失给仁和区土地资源带来很大压力,仁和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有水力侵蚀,其中面蚀、沟蚀分布最广。根据遥感资料,仁和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851.69 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9.4%,年均土壤侵蚀模数为5545/ 平方公里·年。水土流失强度以中度和强度侵蚀为主,少数地方和局部地区亦有极强度侵蚀发生。其中,轻度水力侵蚀面积119.23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4%;中度水力侵蚀面积为296.76 平方公里,占总积的34.8%;强度侵蚀264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1%;极强度侵蚀面积171.7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0.2%。仁和区水土流失情况从局部地区看相当严重,如金沙江沿岸地区,年均流失量占总流失量的一半多,特别是沿岸的金江镇、大龙潭乡、福田镇和太平乡,土壤侵蚀严重。

在城市建设上,仁和区按照攀枝花市总体规划将以仁和镇为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仁和区的发展,仁和镇地势平坦地块越来越少,土地开发利用开发成本愈来愈高,将极大的限制居住区建设,与区委、区政府打造最宜人居环境,聚集更多城市人口,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目标相悖。

通过考察和统计数据分析,发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有明显上升趋势,反映土壤肥力正在降低。山地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0%以上,受土地承载力、天然林保护、地质灾害和工矿用地等因素影响,仁和区在城镇发展的空间上受土地资源制约的状况仍将继续。

  • 环保队伍建设能力和保障水平低

当前,从国际到国内、从中央到地方,环保工作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这标志着环保工作已进入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大舞台。伴随着这一历史进程的推进,环保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全区人民对环保、对生存环境都寄予了极大的希望,环保队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我区环保机构独立时间较晚,能力建设滞后,尚不能有效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能力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无法全面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核辐射、农村环保领域尚存在盲点,在重金属、有机污染等方面需着力加强监测和监管,在仪器、设备、队伍能力方面均存在严重的不足。

 

第5章 实现规划的措施

  • 保障措施
    •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稳煤兴工调结构,城乡统筹促繁荣,文明生态宜人居,平安和谐建小康”发展战略,紧扣发展、民生主题,以建设生态仁和为载体,以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为切入点,坚持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开发相结合,与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保护弘扬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相结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区委、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区环保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改革现行干部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评优创先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使综合决策作到规范化、制度化,从根本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 强化法治,严格执法

强化法治既是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的关键,也是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效手段。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法规不健全、执法难度大、违法成本低、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

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确保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评资格审查,提高环评质量,落实环评责任制严格“三同时”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和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局面。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法取缔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对不能稳定达标和没有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一律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和非法排污企业依法关闭;对达标后仍不能满足排污总量要求的,必须坚决削减排污量对现有重点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限期治理。

坚决禁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防治污染转移,禁止引进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

按照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原则,把节能节水节地与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重要措施,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将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把政府支持和企业行为结合起来,积极倡导,稳步推进,加强服务,搞好规范,促进循环经济健康有效地发展。

编制重点地区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考核机制,对循环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

充分利用水重复利用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鼓励公众绿色消费,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倡导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 增加环保投入

政府增加投入,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落实环保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重点保障环境执法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经费。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搭建环境保护筹资平台。严格执行全中长期环境保护投资规划,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对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通过并购、项目融资等形式参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环境保护投资主体多元化。

  •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环境保护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理念和法治观念,把环境保护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坚持专门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积极发动、组织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单位”、“环境教育基地”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 具体措施

围绕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 调整产业结构

(1)大力调整第二产业结构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立足资源、依靠科技、深度开发、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工业布局,整合工业资源,对环境敏感、能耗高、物耗大、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采取技术改造、污染源治理、搬迁等措施,对钢铁行业、焦化行业、水泥行业这些高污染重点行业进行污染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促进攀枝花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在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提升第二产业发展质量。

(2)优化产业布局

通过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一区五园”、“一线四点”的有力推进,产业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要素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科学的产业布局将为“十二五”期间我区跨越式发展构筑良好的发展平台。

(3)积极发展绿色经济

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开发等多种手段,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质能、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经济增长点,大力倡导社会节能和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低耗能、低排放模式转变,实现绿色增长。

(4)做大做强第三产业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做大物流业、做强渡仁西线汽车销售业和做好仁和特色商品一条街;利用打造生态旅游仁和的契机,在仁和——总发——大田——啊喇——平地——迤沙拉一线打造仁和百里生态旅游圈,重点发展混撒拉乡村、乌拉风情谷等生态旅游景点,迅速提升第三产业的比例。

  • 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为突破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以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并与供水、用水、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的建设原则,进一步推进配套管网及相关基础建设,续建污水收集管网8.64,工程总投资1036万元,预计2012年完工,实现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日均处理量达到2.0万立方米的设计要求。同时做好升A标改造工程建设,工程预计总投资1020万元,建成后可年削减化学需氧量67.5吨、氨氮20吨,预计2012年完工。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符合要求、排放水水质达标、污泥处置符合要求、内部管理规范。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工作,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化工、煤焦化、洗煤、酿造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在钢铁、球磨洗选、化工、煤焦化、洗煤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加强对摩梭河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使其安全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对摩梭河河水的治理作用,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2)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确保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普查,逐步开展农村饮用水质监测,编制饮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控制面源污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建设水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等类企业;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防治地下水污染;重视对水体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研究和防范;对已查处的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问题进行后督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订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管理体系,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逐步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中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并确保开展正常监测所需要的资金。

全面推进大竹河水库的建设。使灌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开发任务以灌溉为主,兼有供水、防洪,进一步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3)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坚持不懈地推进“巴关河、大河、纳拉河、灰老沟、摩梭河”的水污染治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向河道非法排污、占用河道洗沙、向河道倾倒弃土和垃圾等违法行为抓好辖区内金沙江流域及其沿岸的水污染治理,重点对邻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全面检查,摸清金沙江接纳主要污染物的情况,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同时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水质考核制度,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治理工程建设。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以煤焦化、烧结冶炼脱硫为重点,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排目标,遏制酸雨发展。以仁和城区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1)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按计划关停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恒鼎焦化有限公司2.5m焦炉,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000吨,氮氧化物205吨。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制度情况,做好人员培训、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充分发挥二氧化硫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对企业实施全面监测,确保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2)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同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并完善联动机制,共同对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进行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结合缅气输送工程,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辖区内各种堆场、渣场、料场整治,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0天。

3)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工业炉窑要使用清洁燃烧技术,以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严格控制烟(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的布袋除尘设施。继续抓好煤炭、钢铁和建材等行业的废气污染源控制,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工程建设,推广煤炭清洁燃烧技术。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梳理工业企业面源污染整治情况,看有没有反弹,确保整治效果认真排查,深入开展整治工作,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在期内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做到防止面源污染。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及油烟污染防治

要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以柴油车尾气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内行驶车辆的抽检执法工作力度密切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治理合格率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投诉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加强餐饮油烟的治理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建立和完善餐饮业联合审批、年审工作机制,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开展对大中型或敏感地段的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查手续是否完善查“三同时”是否执行到位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和规范处置,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为原则,建立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相互补的处置模式,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环境安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力保障。

(1)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收费标准和办法,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十二五”期间,投资1.24亿元,加快推进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使攀枝花市和凉山州境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2)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

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的监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推行垃圾分类,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管理;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消除污染隐患。

加强对总发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逐步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新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建设工作。

(3)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废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矸石砖厂推进建筑垃圾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积极发展低噪声或无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及工艺,合理布局,使厂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工业企业内部安装消声、隔声等控制措施。合理安排工业厂房和商业用房,使之与居民住宅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居民不受噪声影响。

同时,对“12369”投诉专线实行24小时“待命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设备(特指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特别是对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为保证学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把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力争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1)严格执行全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面对新的发展要求,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建设生态区的战略部署,并编制了《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将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建设规划》要求,把建设生态区作为仁和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顺利推进的内在要求和有效载体,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地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产能,整合生产要素,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保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同时,创建生态区是仁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准,是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必要途径和战略举措,到2015年建成山水相依、集约循环、和谐共生的生态仁和。

(2)整治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两池”(沼气池、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池)“六改”(改圈、改水、改厨、改庭院、改厕、改道路)为抓手的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同时控制化肥使用量,合理施用农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增长方式从而达到治理农村环境的目的。

环保能力建设

按照目标与手段相匹配、任务与能力相适应的要求,以监测评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为目标,以自动化、信息化为方向,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努力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1)实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目前,我区环境监测站正在建设之中,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不断争取建设经费,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明确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的态度。从人员编制、环境监测经费保障、环境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等方面全面做好建设工作,并通过标准化建设的验收。从而实现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排污状况。

(2)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我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于2006年通过了老标准化建设的验收,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从人员编制、环境监察经费保障、监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仪器配置等方面全面做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适应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与水平。

(3)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

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重点设施电磁辐射调查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调查。

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改革环境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季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环境综合信息,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变化评估以及环境经济核算。

(4)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技术人才。实施资格认证制度,逐步扩大环保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范围,加强环保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区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制定本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十二”规划》(下面简称“《规划》”)分五章总论、“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规划的制约因素、实现规划的措施。从回顾“十一五”环保工作开始,全面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的制定了我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讨论了实现《规划》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实现规划的措施,紧紧围绕实现《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增加环境投入,把防治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生态区建设,同时,要加快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保障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各项总量控制指标。

人民政府将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同时,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严格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因此,实现本规划目标是可达的。

综上所述,制定《规划》是必要的,实现《规划》目标是可达的,《规划》的实现将全面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并带来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规划》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确保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努力。为此,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以下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办、园区职责

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年度实施计划,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计划,确保大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十二五”环境规划目标的全面落实。

(2)区环保局职责

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全面负责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环境监察力度,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抓好规划目标的落实。

(3)区发改局职责

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新建项目立项审批中,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规定,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环境容量的地方不得批准项目建设。认真抓好重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备案和建设。

(4)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职责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实施环保准入制度,限制高污染、低产出行业的引入和发展。对所有不合符产业政策的行业和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减少和取缔高污染、低产出企业。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原煤用量,通过对现有企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循环产业链构建等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清洁生产减排。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将环境保护目标列入城市发展规划,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6)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配合环保部门把好新、改、扩建项目(含第三产业)环保审批关,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登记和注册;配合环保部门对餐饮油烟和噪声娱乐业扰民进行整治;对清理取缔的 “十五小”、“新五小”和违反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7)区城管局职责

按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认真抓好市容市貌管理,保障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8)区财政局职责

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资金,对改善环境、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各项任务提供财政金融支持。

(9)市公安局仁和分局职责

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配合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办理移送的环境案件;控制交通噪声,加强喇叭禁鸣管理,降低主要路段交通噪声。

(10)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职责

负责制定实施开展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确保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11)区林业局职责

负责加强对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绿化率,改善人居环境;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建设工作。

(12)区卫生局职责

强化对医疗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杜绝医疗放射性事故;加强对全市医院废水排放和医疗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

(13)区农牧局职责

负责指导并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等农村环保项目,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现状调查,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科学研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积极推动秸秆的综合利用。

(14)区交通运输职责

负责完善交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公交车清洁能源改造,配合控制交通噪声与交通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机动车达标排放。

(15)区水务局职责

负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工业、农业与农村节水工作的指导,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制定全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严格实施地下水开采许可证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16)区目标督查职责

将环境保护目标列入各部门的考核内容,区监察部门对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监察和处理力度。

(17)宣传、教育部门职责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对全区市民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开展实现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教育。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