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攀枝花市仁和区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3424936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第一章 “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仁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旅游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托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合理构建旅游产业结构与布局,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大力发展阳光康养度假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旅游业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发展。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主要成就
(一)主要旅游经济指标较快增长
2006~2009年,仁和区旅游业经受了甲流疫情、地震灾情和国际金融危机等突发情况的严峻考验,接待游客总量虽然有升有降,但总体上保持增长势头,年均增长11.5%;旅游总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年均增长24.8%,高于全市同期年均增长率,较好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
表1-1 仁和区旅游业2006-2009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年份 项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年均增长 |
游客人次 (万人次) |
90 |
127.89 |
117.13 |
124.67 |
11.5% |
旅游总收入 (亿元) |
2.83 |
4.30 |
4.22 |
5.50 |
24.8% |
(二)旅游产业逐渐成长
目前,仁和区已建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宇森酒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迤沙拉),省级森林公园1个(大黑山),旅游区4个(宝鼎山生态旅游区、岩神山文化生态旅游区、混撒拉乡村旅游区、乌拉风情谷),全国AA级旅游区(点)1个(鑫岛游乐城),国内旅行社2个(暖冬旅行社、太阳风旅行社),宾馆3家(仁和宾馆、太阳风宾馆、亿佳商务宾馆),农家乐、山庄、度假村70余家,苴却砚等旅游商品生产商5家(苴却砚、攀西阳光、宇森果酒、俚濮山菜、中坝澳洲坚果),旅游文化娱乐场所20余处。
(三)旅游产业作用日益明显
2009年与2005年比较,全区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当年全区GDP的比重由4.2%上升到7.6%;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当年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5.0%上升到34.6%。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当年全区GDP的比重明显增加,相当于当年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快速增加。2009年,全区旅游产业直接和间接就业人员5000人,其中农家乐从业人员800余人,比“十五”末期大幅度增加。旅游业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稳步提高,旅游业的外向型经济特征日益显现,旅游业已成为全区吸纳社会就业人员的重要行业之一,旅游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四)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已初见成效
仁和区立足特色优势旅游资源,围绕攀西阳光度假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着力打造阳光康养、乡村生态旅游产品,培育冬春疗养、攀西石榴节、乌拉桃花节等一批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一线四点”旅游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已初见成效。
(五)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不断改善
经过多年打造,仁和区城市建设及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已明显改善,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和环境生态良好,已成为攀枝花最宜人居的城区之一,旅游环境明显改善。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娱乐等旅游服务设施和接待能力明显提高,旅游住宿、和旅游餐饮日均接待能力分别超过2000人次、50000人次。
(六)政府主导加快发展旅游的格局已经形成
仁和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促进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和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增强对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协调指导,有力主导旅游业健康发展。旅游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旅游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氛围已初步形成。
二、“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主要问题
(一)旅游经济总量不大
“十一五”期间,全区旅游接待人数和经济总量虽然分别以年均11.5%、24.8%的幅度较快增长,但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占全市总量的份额不大,年均份额分别为19.2%、15.7%,旅游总收入占全市总量的份额低于旅游接待人数占全市总量的份额。仁和区旅游经济综合实力总体偏弱,效益有待提高,发展的后劲有待增强。
(二)旅游产品层次总体偏低
仁和区旅游业虽然在阳光康养、休闲度假旅游方面已初见成效,但对旅游资源开发不够,旅游景区创“A”、旅游饭店创“星”等旅游产品建设和质量提升力度不够,成效不大,至今只有鑫岛一个AA级景区,新视窗仁和宾馆一个三星级酒店,尚未拥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号召力的高“A”级旅游景区和高“星”旅游饭店,尚缺乏旅游精品支撑。
(三)区内旅游交通设施仍然薄弱
虽然攀田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较大改善了仁和区主干旅游交通,但连接一些主要景区景点的道路仍然等级偏低,抗灾能力不强,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没有形成环线。区内交通不优,串联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城镇(集镇)的旅游通道建设滞后仍然是制约旅游开发的主要障碍之一。
(四)旅游开发投入不足
鉴于仁和区地方财政旅游开发扶持资金有限,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地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旅游开发项目招商引资运作力度较弱,市场融资渠道不够通畅,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体制尚不成熟,导致旅游开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旅游开发相对滞后,极大地限制了仁和旅游业的发展。
(五)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面对加强对旅游市场的规范、监督、检查,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旅游及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等目标任务,现行旅游行业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日益突出,旅游管理主管部门职能的有限性难以实现旅游行业管理目标任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旅游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旅游发展对旅游行业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
第二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旅游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
1、国家加快发展旅游业带来的机遇
旅游业作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拉动产业,已被国家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中西部省区作为新世纪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基地,加大区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建设旅游支柱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仁和区加快旅游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推动力,带来了宝贵的政策机遇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2、四川省建设新五大旅游区带来的机遇
在四川省建设新五大精品旅游区的大格局中,仁和区、历史文化名村迤沙拉作为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规划建设的30个县(区)之一、重点景区之一,从全省旅游发展的高度,为推动仁和区的旅游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3、攀枝花市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带来的机遇
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关于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造以迤沙拉和啊喇古营盘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产品,以大黑山为重点的都市休闲中心;结合倾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大力发展岩神山-莲花村旅游区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项目,大力发展以大型农业产业化基地为依托的观光休闲农业旅游项目。从全市旅游发展的全局,为仁和区加快旅游发展直接提供了更加现实的发展机遇。
4、仁和区加快“一线四点”旅游发展带来的机遇
为加快仁和区旅游发展,实现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关于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实施意见》的目标,2008年,区委、区政府制订了《关于加快“一线四点”旅游发展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实施意见》,绘就了仁和区旅游发展的蓝图,仁和区旅游业引来了新一轮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
二、“十二五”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1、市内旅游资源同质
仁和区拥有的阳光气候、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优质旅游资源在市内各县区具有较大的趋同性,同类型资源较多。如果开发不力,投资不足,很容易形成低层次重复性雷同开发,削弱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区域旅游竞争激烈
仁和区地处我国西部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的川滇接合部,省内周边和云南旅游都开发较早,成熟度和知名度高,有的已是国际知名品牌,仁和旅游开发相对滞后,层次偏低,在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后发先至追赶型旅游开发的进程中,将面临十分激烈的区域竞争。
3、区域旅游合作的更高要求
市内线路统筹,对外区域合作,是攀枝花市也是仁和区新一轮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积极融入旅游区域经济合作,在转变思想观念、壮大旅游产业、打造合作承接平台、加快旅游交通对接、加强旅游市场融合、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等方面,对仁和区旅游业发展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4、人民群众旅游需求的更高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是仁和区旅游业发展一项分量很重、难度很大和贯穿始终的重大战略任务,在把握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需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仁和区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牢牢把握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战略新目标和从战略层面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新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为契机,以打造攀枝花市核心城区,增加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增加群众收入为最终目标,以“一线四点”旅游开发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利用仁和区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合理构建旅游产业结构与布局,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二、“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原则。在“十二五”期间,既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与产品开发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调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建立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体制和机制,共同推动全区旅游业加快发展。
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宗旨,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安全保障等各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放在第一位。
2、创新发展原则。突出阳光气候优势,强化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招商引资模式的创新,推动仁和区旅游业特色化发展。
3、融合发展原则。以旅游业为主导,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拓展仁和区旅游的发展空间。
4、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装备与用品制造和使用、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旅游活动组织方式等多方面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推进低碳旅游,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阳光运动度假休闲旅游、川滇民族风情旅游、原始森林探幽和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倾力打造岩神山-莲花村阳光康养度假休闲基地,进一步规范壮大旅游节庆活动,实现全区旅游业由产品单一、数量型增长向结构化、集约高效型发展方式的转变,把仁和区建设成为川滇结合部区域性阳光康养运动度假休闲目的地。
(二)分类目标
1、经济目标
到2015年,实现游客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翻一番;旅游业增加值相当于全区GDP的比重力争提高到10%,相当于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0%。
2、社会目标
以促进仁和区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乡村旅游开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统筹城乡旅游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紧密结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新时代文化的创造和提升;充分发挥旅游作为形象大使、沟通桥梁的特殊作用,促进仁和区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劳动密集特点,加强仁和区城乡统筹的就业体制建设,到2015年,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增加到1.5万人。为实现“十二五”全区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3、环境目标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仁和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旅游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资源保护型旅游开发方式、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和环境友好型旅游消费方式的实施,积极推进低碳、节能、环保旅游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社区环境面貌的改善。
第四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优化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加快仁和旅游中心、南部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区、中部阳光康养休闲度假旅游区、北部大黑山森林生态旅游区建设,形成支撑仁和区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的“一心三区”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仁和旅游中心:把仁和镇建设成为全区旅游接待、旅游资讯网络、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医疗救援中心。
●南部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区:主要包括平地镇和啊喇乡,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迤沙拉”、“千年古营营盘山”为依托,重点开发“俚濮古彝迤沙拉”、“怀古探幽营盘山”旅游项目,建设集古朴民族风情、悠久历史文化、农业生态旅游与森林生态旅游于一体的历史民族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区。
●中部阳光康养休闲度假旅游区:包括仁和镇、前进镇、太平乡、中坝乡、总发乡、大田镇、大龙潭乡等广大区域,以岩神山-莲花阳光康养旅游区、宝鼎猕猴生态旅游区、大田红石榴乡村旅游区、混撒拉乡村旅游区、中坝生态谷为依托,以岩神山-莲花阳光康养旅游区为龙头,提升阳光保健养身、乡村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建设阳光康养休闲度假旅游区。
●北部大黑山森林生态旅游区:主要包括仁和区内大黑山地区,以大黑山山地森林生态资源为依托,重点开发山地森林旅游、乡村田园旅游项目,与东区和西区紧密协作,共同建设攀枝花城市森林公园。
同时,加大现有“农家乐”改造升级力度,依托平地镇葡萄,大田镇石榴,中坝乡草莓,大龙潭乡、总发乡、前进镇芒果等大型农业产业化基地,与“一线四点”乡镇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集赏、观、吃、品、购、休为一体的特色乡村旅游。
二、着力打造阳光康养旅游精品
以阳光康养旅游线路开发为抓手,有效统筹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通道建设,突出阳光康养特色,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冬春疗养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实现乡村旅游的规模化发展,打造川滇结合部区域性阳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岩神山-莲花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大田红石榴旅游区、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啊喇诸葛营文化生态旅游区。
着力培养一批旅游龙头企业,全力打造一批旅游龙头项目。
第一个层次:岩神山-莲花阳光康养旅游区。
第二个层次:仁和公园、宝灵寺景区。
第三个层次:宝鼎猕猴生态旅游区、龙马运动休闲旅游区、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啊喇诸葛营文化生态旅游区、大田红石榴旅游区等。
●农家乐升级改造:重点抓好“一线四点”农家乐升级改造。
●阳光康养旅游线路建设:市中心区—岩神山-莲花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大田红石榴旅游区—啊喇诸葛营文化生态旅游区—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
●特色旅游城镇建设:平地镇。
●优质旅游通道建设:永富街-营盘山旅游公路、平地镇-迤沙拉旅游公路。
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旅游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景区旅游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线路上的旅游标志标牌、旅游服务区、紧急救援及基本医疗设施、安全设施、汽车营地、旅游汽车和山地自行车租赁维修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手机信号全覆盖。
2、加快旅游住宿餐饮设施建设
规范社会旅馆,引导、壮大经济型酒店、汽车旅馆的发展,支持、引导旅游宾馆提档升级,新增建设1—2家四星级宾馆,形成四星、三星、二星、商务宾馆繁荣发展的有规模、有特色的集群式住宿接待能力;新增具有地方特色的高中低端餐饮场所300家。
3、大力开发旅游商品
充分利用仁和区的亚热带水果、生态植物、苴却石等特殊资源,加快研发、生产、促销携带方便的旅游纪念品。一是加强旅游与文化的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苴却砚为龙头的苴却石、宝玉石系列制品精加工及销售的产业群,积极申办苴却石制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积极筹建苴却石等旅游商品集散市场。二是加大攀西阳光、宇森果酒等系列果酒的开发和包装宣传力度,使之成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三是做好草莓、樱桃、石榴、芒果、桂圆、澳洲坚果、荔枝等水果的包装和深加工,开发水果系列旅游产品。四是对俚濮彝家菜系列、中坝回族特色牛肉宴等特色餐饮进行整理和包装,形成独具特色的仁和饮食文化。
4、完善城区旅游功能
按照旅游集散、接待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区公共交通系统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和配套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定点救护医院设施、旅游地图、旅游广告、旅游公厕;完善自助游、自驾游、探险游等旅游项目的配套服务;增加主要街道、路口和视野区的代表性乔木和花卉种植规模,加强旅游行风建设,培育旅游文明风尚,构建“阳光、健康、安全、和谐”的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全面提升旅游城市承载功能,成功搭建旅游产业发展的依托平台。
5、加强集镇旅游功能建设
位于“一点四线”重点旅游区内的集镇建设,不仅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要,也要科学合理配置餐饮、住宿、交通、购物、娱乐、咨询等旅游服务设施,以满足团队和自助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形成区域性旅游集散、接待中心。
6、推进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充分研究、挖掘和利用仁和区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申报和建立生态文化保护区;二是推进仁和区文化广场等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继续对大田板凳龙、平地谈经古乐、啊喇原生态歌舞等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四是加强对西祝寺、回龙洞古人类遗址等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形成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格局。
7、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
健全仁和区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分析和报送机制,逐步建成旅游“三网一库”,尽快优化各级旅游电子政务,大力加强旅游公众信息服务,适时推进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1、加快旅游标准化、法制化建设
积极宣传贯彻旅游业内各种国家标准,抓好旅游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旅,建立行政执法、舆论监督、游客监督的旅游质量监督机制,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完善旅游产业管理体系
将旅游产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把旅游统计纳入全区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等职能。
3、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和交流机制,大力吸引优秀旅游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行业行政管理、旅游企业管理、景区建设和导游人才队伍。
五、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1、继续深化旅游联合宣传促销工作机制
坚持政府整体旅游形象与企业推介产品相结合,多渠道塑造仁和区旅游整体形象。在宣传中要集中财力,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一是在主要目标客源地,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体,组织富有实际效果的参展、广告投放等宣传促销活动;二是注重与文化、体育活动对接,筛选和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节庆活动。一般的节庆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主办,大型节庆活动由区重大节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主办,原则上每年举办一届。
2、把旅游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
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互促进的作用。区宣传、旅游、文联、文化等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共同向外推荐仁和旅游总体形象;要在车站、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旅游整体形象广告牌,并纳入相关的市政和交通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挖掘、宣传南丝古道、三国遗迹、民族聚居等文化特征,创作一批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书籍、图册、歌舞、影视、戏剧等旅游文艺产品,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旅游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五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议事协调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督办问责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分解目标任务的督办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实行重点项目领导专责制,制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组建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规划建设工作。
——实行旅游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制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区财政要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每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并根据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开发、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资源的调查、论证和规划,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补助,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旅游项目策划补助,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旅游商品研发引导,旅游信息化建设,政策性补贴、奖励等。
——对重大旅游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专项解决经费。
三、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各乡镇、街道、区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筹措旅游发展资金和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措旅游发展资金,积极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
——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和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不断强化市场融资功能,激活旅游市场。
——各部门要多方面争取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环保、交通等专项资金,将资金集中使用,推动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四、扶持旅游重大项目开发
经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旅游重大项目,享受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优先保障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旅游企业可以租赁或农民土地入股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区旅游部门根据发展需要,每年提出年度用地计划,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列入年度计划。
——鼓励农用地转用年度指标向旅游重大项目倾斜。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及时调整。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成片绿化用地,允许其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用地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承包经营。若涉及林权的,可依法按程序申办林权证。
——优先确保重点旅游集镇交通车站(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开发项目,要在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本着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改进服务的原则给予支持。需多个部门协调办理的,要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新上旅游项目的土地使用地价款在规定范围内可以采取分期缴交、年租金缴交多种支付方式。
五、扶持旅游企业发展
——允许新设立的旅游企业注册资本分期注入,分批到位。但注册资本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规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民营旅游企业,注册资金可以在2年内分期注入。
——鼓励旅游企业低成本扩张,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变更权属,涉及费用依法免交;在办理水、电、气及其他权证时,依法免收除工本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鼓励跨区域重组、扩张;对兼并重组后取得重大成效,对仁和区旅游形象有较大提升的项目,区政府给予支持。
——旅游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旅游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由省、市专门机构书面认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行党政领导联系重点旅游企业制度,为旅游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扶助旅游交通运输发展
——旅游通道沿线的标识标牌、休憩站点、汽车维修纳入道路统一规划,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同时加强沿线车辆维修市场的管理。
——结合新农村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将通往A级旅游景区的公路按旅游专用道路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建设。
——对新增及更新的高级旅游客运汽车,3年内养路费、客运附加费,按全额的50%征收。
——旅游客车可淡季报停,报停期间免收交通规费,但其营运时应缴纳的交通规费,必须全额计征;对在旅游淡季因故无法或不愿意申请办理报停手续的在用旅游客车,按全费额的 58%全年包缴计征养路费、客附费。
七、加快乡村旅游发展
将发展乡村旅游助民增收作为民生大事。各乡镇、街道选择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的乡村作为试点,引导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按相关政策,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如下方式: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向集体土地所有者进行连片租赁使用,连片开发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产品。
——将农民承包地的使用权及附着经济物所有权,打捆进行股份量化,参股到外来投资商的股权中。
——有条件发展旅游业的水库,纳入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三是将农民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开发乡村旅游项目。
八、加快农家乐升级改造
鼓励有条件的农家乐进行改造升级。
——采取业主自筹部分资金,政府补助部分资金的办法,进行改造升级,并开展星级评定试点工作。
九、实行鼓励旅游发展的奖励政策
——鼓励旅游企业创优、开发和引进旅游大项目、引进客源、开发新的旅游资源。
——对在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旅游企业、涉旅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奖励办法按区政府或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领导小组出台的具体办法执行。
附表:1.仁和区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2.仁和区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3 .仁和区 “十二五” 重点旅游项目表
附表1 仁和区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年份 项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年均增长 |
|
游客人次 (万人次) |
仁和区 |
90 |
127.89 |
117.13 |
124.67 |
11.5% |
全市 |
457.34 |
620.69 |
650.10 |
679.47 |
14.1% |
|
仁和区/全市 |
19.7% |
20.6% |
18.0% |
18.3% |
- |
|
旅游总收入 (亿元) |
仁和区 |
2.83 |
4.30 |
4.22 |
5.50 |
24.8% |
全市 |
18.12 |
26.17 |
28.12 |
34.77 |
24.3% |
|
仁和区/全市 |
15.6% |
16.4% |
15.0% |
15.8% |
- |
附表2 仁和区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项目
年份 |
旅游总收入 (亿元) |
全区GDP (亿元) |
旅游总收入 相当于全区 GDP比重 |
第三产 增加值 (亿元) |
旅游总收入相 当于第三产业 增加值比重 |
2005年 |
1.29 |
27.28 |
4.7% |
8.58 |
15.0% |
2009年 |
5.5 |
72.5 |
7.6% |
15.9 |
34.6% |
年均增长 |
43.7% |
27.7% |
- |
16.7% |
- |
附表3 仁和区 “十二五” 重点旅游项目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及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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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重点项目 |
岩神山-莲花村旅游度假区 |
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定项目业主;做好农民拆迁安置前期工作;按照已有规划,加快推进岩神山建设。 |
启动莲花台、采莲乡、金云岭三个片区建设;完善相关手续;启动村民拆迁、安置工作;启动滨河生态风景廊道建设; |
3月完成建筑单体设计,启动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三个片区土地整理,村民拆迁、安置工作;启动景区道路、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全面推动三个片区建设, |
三个片区初步具备接待能力;梳理、提升大河沿线滨河景观,完成滨河生态风景廊道建设;完善旅游道路体系和旅游标识系统。 |
进一步完善景区设施,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 |
仁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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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灵寺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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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景区 |
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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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和公园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成功创建国家AA级景区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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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鼎猕猴生态旅游区 |
编制完成并实施特色旅游区总体规划,启动核心景区优化升级工作 |
启动景区大门到五摩路连接线油路化建设,启动景区管理体系建设,年底完成核心景区升级改造 |
启动景区内部游线道路改造工程、猕猴景区深度开发工作 |
完成景区大门到五摩路连接线油路化建设 |
全面完成宝鼎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内容 |
全面完成景区管理体系建设,申报国家AA级景区 |
太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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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田石榴乡村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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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大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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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特色项目 |
大黑山景区 |
继续乌拉风情谷、桃花沟、小石林建设,景观道路、上山道路及景观设施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完成景区旅游环线公路建设,完善景区配套设施 |
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景区 |
务本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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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滨河景观打造项目 |
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完成建设 |
区城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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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村旅游项目 |
完善发展“一线四点”乡村旅游及基础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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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储备项目 |
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 |
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平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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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地旅游集镇 |
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基本建成具备旅游集散功能和有一定民族特色的旅游集镇 |
平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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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啊喇诸葛营文化生态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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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 |
继续建设 |
继续建设 |
啊喇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