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21个市(州)设消防救援支队,在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驻守在成都、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5个市(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8号)(以下简称《招录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23〕71号),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就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度在四川省招录消防员600名(男性597名、女性3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招录48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招录80名(含3名女性),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代招40名。
(一)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201名(含2名女性)。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7名(含2名女性),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4名。
(二)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00名(含1名女性)。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7名(含1名女性),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3名。
(三)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9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6名,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3名。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学历经学信网能够查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3年7月20日23时后、8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招录对象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符合招录条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7月27日前向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1。
招录对象也可到四川省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如遇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三楼,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区,邮政编码:610036。
2.网上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具体完成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初审工作量灵活确定。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进入系统黑名单,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8日前申报,8月9日0时起不再受理。
3.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根据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招录办〕发布的现场复核公告,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查询证明、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对被批准取得报名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须持特殊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公告在各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发布,请招录对象主动关注,及时查询。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与现场复核同步进行。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身体初检,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参加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评残记录、既往病史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
因招录对象报名所留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者不畅通,以及未在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的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信息,导致本人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须在现场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4),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取得报名资格的招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二)招录考核测试
招录考核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按照各市(州)招录办发布的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公告要求,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招录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因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在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造成招录对象本人伤亡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在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招录对象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请招录对象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取得考号的,即视为招录对象本人清楚注意事项且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中的任何一个项目测试的,视为“不合格”,同时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对象在测试期间擅自离开考核测试区域或拒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为“不合格”的,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及体格检查公告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按照体格检查公告要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可申请复检,经市(州)招录办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最终结论为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第一次体检结论。参加体格检查的招录对象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复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招录资格。体格检查复检由市(州)招录办电话通知,不另发公告。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及面试公告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体格检查合格的招录对象(包括已进行体格检查复检但还未作出结论的招录对象)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由省招录办按照标准化考试组织要求统一命题。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及政治考核公告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政治考核对象在体格检查合格的招录对象中依据招录对象总成绩的高低排名确定,人数不超过招录计划的140%(不含未出体检复检结论的人员),确定的政治考核对象按照政治考核公告要求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由市(州)招录办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政治考核小组,主动协调公安、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深入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政治考核期间,体格检查复检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并即时予以淘汰。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公告的资格审查现场复核、身体初检、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及各环节考核测试有关安排与要求,请招录对象主动关注,及时查询。招录对象本人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的,因招录对象报名所留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者不畅通,以及未在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规定要求参加招录考核测试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招录资格,责任由招录对象本人自负。
(三)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参加所有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的总成绩,招录对象的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在各市(州)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市(州)招录计划的135%的数量(向上取整)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经省招录办审核后,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由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由市(州)招录办另行公告〕,在职人员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6)、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同等优先顺序的,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不予招录情形:①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②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后未报到、主动退出、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体格检查复查不合格、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违纪开除的;③不符合本公告招录条件和范围的;④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查有实据的;⑤其他不予招录情形。
2.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例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不合格的,以及具有《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新录用消防员入职培训期间淘汰退回工作的意见》(川消招录办〔2019〕17号)所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消防员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予以淘汰退出。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淘汰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四川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后提任基层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对本招录公告中有关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公示及录用、职业发展和保障等事项需要咨询时,请与省招录办联系,也可咨询市(州)招录办;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招录考核测试、入队报到等事项,请咨询市(州)招录办。省招录办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00至17:30,咨询电话:028-63003189、028-86117332;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咨询电话:0891-6878015。
(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咨询时间与省招录办咨询时间一致,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咨询电话:0812-3356416)
五、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测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应急管理部监督举报电话:010-83932827;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63003196,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6500225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91-6878035。
附件: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2.身体初检标准
3.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4.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急需
专业
7.各市(州)招录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专业范围和遴选条件
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消防员招录对象,须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对象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推荐。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三)审批报名。应急管理部审批确定为特殊专业人才招录对象的,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后续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专项考核。各项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根据名单,集中组织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附件2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喷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病(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男性:17.5≤BMI<30;
■女性:17≤BMI<24。
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合格。
附件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
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大庆、昆明设航空救援支队;在北京设机动支队,其中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根据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省份将进驻森林消防队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训练考核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招录对象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本人 ,户籍地 省 市(州)
县(市、区)/经常居住地 省 市(州)
县(市、区),身份证号: ,现报考2023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同意并接受关于工作地点安排的相关政策规定。本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如被录用,自愿服从录用单位在(四川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工作地点。如不服从调配,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2023年 月 日
附件5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项 目 |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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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1000米跑 (分、秒)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必考项目 |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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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跳高 (厘米) |
40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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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米) |
2.01 |
2.13 |
2.18 |
2.23 |
2.28 |
2.33 |
2.38 |
2.43 |
2.48 |
2.53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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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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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9 |
11 |
两项任选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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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2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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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次/2分钟) |
6 |
8 |
11 |
14 |
18 |
22 |
27 |
32 |
38 |
42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6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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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 往返跑 (秒) |
14″5 |
13″3 |
12″8 |
12″3 |
11″8 |
11″3 |
10″8 |
10″4 |
10″1 |
9″8 |
两项任选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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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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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跑(秒) |
17″3 |
15″9 |
15″6 |
15″3 |
15″0 |
14″7 |
14″4 |
14″1 |
13″8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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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组考核。 2.在100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3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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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 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按照内地标准执行。 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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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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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测试办法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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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重登六楼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65毫米口径水带,从一楼楼梯口登至六楼楼梯口。记录时间。 |
1′15″ |
1′30″ |
1′4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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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扣好安全绳,从原地逐级攀登架设在训练塔窗口的六米拉梯,并进入二楼平台。记录时间。 |
10″ |
15″ |
2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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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环境搜寻 |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从长度为20米的封闭式L型通道一侧进入,以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从L型通道另一侧穿出。记录时间。 |
38″ |
40″ |
42″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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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拽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将60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拖拽至距离起点线10米处的终点线(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
12″ |
13″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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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适应性测试,海拔20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附件6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
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队 伍 |
学 历 |
专业及代码 |
消 防 救 援 队 伍 |
本
科 |
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体能训练040208T、应用气象学0706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车辆工程080207、通信工程080703、信息工程080706、土木工程08100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3、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5、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8T、基础医学100101K、临床医学100201K、运动与公共健康100406T。 |
专
科 |
安全技术与管理420901、化工安全技术420902、应急救援技术420905、消防救援技术420906、建筑消防技术440406、机械设计与制造4601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应用化工技术470201、石油化工技术470204、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现代通信技术510301、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510304、临床医学520101K、视觉传达设计55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560102、体育教育570110K、中文570209、运动训练570303、运动防护570305、体能训练570310。 |
|
森 林 消 防 队 伍 |
本
科 |
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体能训练040208T、应用气象学070602、车辆工程080207、通信工程080703、信息工程080706、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3、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5、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8T、林学090501、森林保护090503、基础医学100101K、临床医学100201K、运动与公共健康100406T。 |
专
科 |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410206、应急救援技术420905、森林草原防火技术420907、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飞机部件修理500411、航空油料50041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大数据技术510205、现代通信技术510301、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510304、临床医学520101K、视觉传达设计55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560102、体育教育570110K、中文570209、运动训练570303、运动防护570305、体能训练570310。 |
附件7 各市(州)招录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
|||
市(州) |
网址 |
地址 |
联系方式 |
成都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
028-85358032 |
|
自贡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301号 |
0813-8117192 |
|
攀枝花 |
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 |
0812-3356416 |
|
泸州 |
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 |
0830-3129073 |
|
德阳 |
德阳市旌阳区岷山路二段216号 |
0838-2657907 |
|
绵阳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3号 |
0816-2361731 |
|
广元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20号 |
0839-3371811 |
|
遂宁 |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南路119号 |
0825-2680033 |
|
内江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222号 |
0832-2278219 |
|
乐山 |
乐山市中区肖坝路119号 |
13541922295 |
|
南充 |
南充市顺庆区镇江西路二段119号 |
0817-5055213 |
|
宜宾 |
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19号 |
0831-2318123 |
|
广安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133号 |
0826-8862023 |
|
达州 |
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368号 |
0818-2366890 |
|
巴中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191号 |
0827-5190016 |
|
雅安 |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51号 |
0835-2238077 |
|
眉山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路304号 |
028-38188967 |
|
资阳 |
资阳市雁江区康乐路119号 |
028-26598119 |
|
阿坝 |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格央街40号 |
0837-6992204 |
|
甘孜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城南路608号 |
0836-2816319
|
|
凉山 |
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383号 |
0834-2510607 |
攀枝花市招录咨询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区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备注 |
攀枝花市咨询点 |
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 |
0812-3356416 |
|
东 区 咨询点 |
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南段31号 |
0812-2511116 |
|
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西路西侧 |
0812-3391119 |
|
|
攀枝花市东区隆庆路371号 瓜子坪消防救援站 |
0812-3911501 |
|
|
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公园路特勤站 |
0812-3336730 |
|
|
西 区 咨询点 |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501号 |
0812-5550119 |
|
仁和区 咨询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377 |
0812-2903119 |
|
米易县 咨询点 |
米易县向阳路49号 |
0812-8171119 |
|
盐边县 咨询点 |
盐边县桐子林镇玉泉路66号 |
0812-3161117 |
|
红格镇 咨询点 |
盐边县红格镇温泉大道217号 |
0812-3161113 |
|
渔门镇 咨询点 |
盐边县渔门镇望月路110号 |
0812-3161115 |
|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