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5-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攀枝花市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
倡议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
为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和“走出去”战略,加快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合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倡议“251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攀枝花作为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和古代南方丝绸之路中转站的地缘优势,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放战略,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按照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动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产业互动,突出项目合作,赢得开放合作主动、国际竞争主动和经济发展主动,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一是构建区域交通枢纽中心。按照“扩展南北,打通东西”的思路,积极研究和对接国家重大交通建设规划,开展重大交通项目攻坚行动,加速破解对外交通“瓶颈”,尽快建成南向开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二是构建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会展经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一批区域性专业市场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建成川滇交界区域性的商贸和物流中心。三是构建区域口岸中心。加强与云南、广西边境口岸城市的区域合作,建立“南丝绸之路”大物流大通关体制机制,打造辐射周边、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口岸中心,实现“借船出海”扩大对外开放。四是取得“走出去”活动成果。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推动与3个南亚东南亚国家实质合作,培育3个对外经济合作重点项目,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3家企业“走进丝路”,力争对外贸易额和工程承包营业额大幅提升。
二、发挥区位优势,加快推动三个中心建设
(三)加快对外开放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四川南向开放大通道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按照建设次级交通枢纽的要求,加强与中印缅孟走廊沿线国家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管道、通信等方面的联通,与省内周边市(州)和云南、贵州在交通网络、能源管网、物流通道、旅游通道等方面合作,加快构建以攀枝花为中心,辐射川滇、水陆空兼备的对外大通道。一是加快航空通道建设,尽早开通至上海、南宁、广州等全国主要城市航线。二是加快高速公路通道建设,积极协调丽攀高速公路丽江段开工建设,早日实现丽攀高速全线通车;推进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建设,力争2018年攀枝花段建成通车;加快推进攀枝花西区至盐源高速公路、攀枝花至宜宾沿江高速公路建设。三是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确保攀枝花至米易段2018年建设完成;加快丽攀昭铁路前期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加快攀枝花至大理铁路研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四是加快“中缅天然气”管道楚雄—攀枝花支线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建设完成。航道方面,编制《攀枝花市航运发展规划》,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金沙江下游通航问题纳入长江全流域和黄金水道国家战略;做好迤资作业区港口建设前期工作,并加快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川滇交界区域商贸和物流中心,积极参与攀枝花—宜宾—南亚物流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区域性现代物流业中心建设,以推进省级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构建起“五园区、三中心、两平台”的现代物流体系框架,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成密地、金江、新启等大型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二是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我市城商行、农商行积极实施“走出去”外向发展战略,壮大本土总部;大力支持经济实力雄厚的本土企业介入我市金融配套产业,促进我市金融业多元发展。三是加快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会展产业“聚集人气、聚拢商气”的功能,打造一批商业会展、商业博览、商业展销、专业论坛等会展品牌。四是加快区域性现代商贸中心建设,以建设“省级现代商贸流通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消费新热点,构建安全优美消费环境,吸引大型批发和零售企业总部入驻攀枝花,注重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模式和现代流通技术,构建川滇交界批发市场高地、时尚购物之都。(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投促局、市服务业办、市金融办)
(五)加强区域口岸中心建设。加强与云南、广西边境口岸城市的区域合作,突出中缅、中老、中越边境的口岸城市合作,深入分析经攀枝花陆路出川出境的经济社会效益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南丝绸之路”大物流大通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实现“借船出海”扩大对外开放。一是加快铁路口岸建设,建成集装箱存放能力达1000个以上,可承担海铁联运装卸、中转运输的口岸基地。二是研究设立海关综合保税区工作,推进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的建设,做好两仓的验收及监管工作。三是加快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四是大力培育和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块菌、芒果等出口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国际注册,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打造辐射周边、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口岸中心。(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攀枝花海关、攀枝花检验检疫局)
三、突出南向特点,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六)搭建南向开放平台。攀枝花处于孟中缅印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是南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面对南亚、东南亚的南向开放,是推动我市产品和过剩产能走出去的极佳时机,以孟中印缅为突破口,加大与南亚、东南亚的投资贸易旅游交流活动力度,搭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旅游活动平台,加快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建设。2015年拟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南亚东南亚投资贸易洽谈会、穿越阳光秘境·自驾集结攀枝花活动、“南丝绸之路出境物流通关行”活动、东盟(GMS)—攀枝花(西区)经贸合作会、攀枝花(西区)—东南亚旅游文化展洽会、2015年攀枝花欢乐阳光节等一系列活动,扎扎实实推动我市“一带一路”工作开展。计划每年举办“一带一路”相关贸易投资活动。(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对接谋划工作。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级部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规划、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规划,对接国家和省上“一带一路”项目,立足四川南向开放门户的定位,向上主动汇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开展“一带一路”倡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争我市更多项目纳入全国、全省“总盘子”。对外开放部门要制定“一带一路”倡议工作推进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粮局、市投促局、市外侨办、攀枝花海关、攀枝花检验检疫局)
(八)深入开展区域合作。借助川滇黔十二市州峰会等平台,加强与毗邻市州合作,共建攀西—六盘水经济区;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等地区合作,着力招大引强。借助云南桥头堡建设,加强与保山、德宏等地战略合作,积极对接中印孟缅经济走廊,融入东南亚、南亚市场。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工作,积极研究与有条件的南亚、东南亚国家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城市交流。健全完善与相关市州的高层互访机制、部门联系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投促局、市商粮局、市外侨办)
四、推动对外合作,不断拓展“一带一路”市场
(九)研究国际市场拓展。立足我市产业特色,加大对“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研究力度,推动过剩产业转移。强化市场研究分析,重点研究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和孟加拉等国家的产业和市场,与3个南亚东南亚国家取得实质性合作,推动攀枝花钒钛产业的重点合作。加快与国内涉及南亚、东南亚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建立广泛联系,搜集全国出口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重点产品和企业相关情况,寻求产业合作契合点,共同拓展南亚和东南亚市场。鼓励红宇白云等外贸企业通过中老、中越、中缅边境口岸出口东南亚市场。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加大“万企出国门”活动宣传、推广力度,突出南向特点,鼓励企业通过参展、推介和对接等方式,寻找商机,争取订单,增强拓展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十)推动对外经济合作。支持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加大东南亚和南亚外贸进出口业务,重点支持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等“一带一路”优势企业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我市钛白粉、重轨、铸造等产品出口到东南亚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在攀企业拓展南亚和东南亚境外工程承包市场,重点支持十九冶集团公司的越南台塑河静高炉工程施工项目,面向西南地区及东南亚市场的中国重汽矿用车生产线项目,连接东南亚市场的攀枝花东盟国际商贸城项目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主体作用,鼓励钢城集团、恒鼎公司等企业在新加坡、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开展商贸服务、农业种植、资源开发等投资活动。力推阳光康养品牌,与毗邻市州共同打造和推出“南丝绸之路”和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支持我市企业拓展南亚、东南亚旅游市场。(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旅游局、市经信委、市投促局)
(十一)强化外贸主体培育。加大外贸经营主体的培育,突出分类指导,一企一策、一类一策。支持进出口额占全市70%以上的鞍钢国贸攀枝花公司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效应;鼓励有进出口实绩的成长型企业加大创新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道路;帮扶有创新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鼓励参与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力争经过2~3年,成为进出口实绩企业,确保我市外贸队伍稳定发展和持续扩充。(责任单位:市商粮局)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链,做大经济总量,以四川南向开放为指引,突破资源约束,拓展视野,重点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特色,眼睛向外,招引南亚、东南亚优势企业入驻。重点招引与我市有产业合作的企业在攀设厂组装、生产,然后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项目。在招商方式上既要发挥以往的有效方法,也要采取“小分队”招商、主要领导带队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既要招进来,也要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发展。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招商活动,务求实效。(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及市产业主管部门)
五、创新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精准发力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粮局。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和协调重点活动、重大项目推进等事项。
(十四)完善服务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商务、海关、外汇管理、检验检疫、财政、金融、税务、口岸等涉外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协调“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解决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对外经济合作提供便利。组织我市企业参加跨国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加强“走出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十五)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一带一路”财政扶持资金。强化市财政对“一带一路”工作的资金扶持,重点对开展“走出去”业务前期费用、运营费用、保费及境外外经商会、公共服务平台、投资促进活动、“走出去”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积极落实“一带一路”优势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协定待遇、双重征税、涉税争议双边协商等税收问题,维护境外投资经营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
(十六)加大金融创新。对参与“一带一路”的企业在融资、人民币境外放款、资金利率、风险防控等方面予以引导和扶持。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资金汇回管理等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为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并给予优惠保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