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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脱贫户房产证办理的建议》(第10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根据《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边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完善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已将盐边县900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户纳入先行颁证。按照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19年启动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盐边县2021年底基本完成登记,其中红宝乡核桃箐村完成测绘200宗,(符合登记条件已登记制证115本、未登记制证25本,不符合登记条件59宗,易地扶贫搬迁已发证1本)。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精神,本着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农村“房地一体”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制作印发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证书、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结;其它法定登记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同时,为确保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我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在三区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并在两县、三区设置农村不动产登记窗口,各县(区)均将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实现登记数据实时上传。

202211月,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通知》要求,我市明确了3年为限期,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宅基“房地一体”颁证工作。我局将持续加强督促指导,积极主动化解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东区、西区于202312月底前完成“应颁尽颁”,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于202412月底前完成“应颁尽颁”,切实解决农民关切问题,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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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高继兵   责任编辑: 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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