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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认真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备案制度(暂行)》《攀枝花市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暂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制定前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单位和科室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备案。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数量7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均需继续保留

四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统计建立审查台账,并及时报送审查统计表。

(二)严格执行,全面抓好审查备案工作

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 由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或代政府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审定。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的可以实施;具备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规定的,应进行修改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不得颁布实施。经审定后的书面审查结论《公平竞争审查表》时报局法规科备案。

二是关口前移,严格把关。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审签流程里明确是否涉及市场主体,如涉及市场主体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后才能进入后续的审查发文程序。

三是2022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共1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1件,一事一议国有建设用地、矿权出让方案审查8件,政府采购服务事项5件,规划2件,经审查14件均未违反“18个不得”标准,2件适用例外规定。

(三)坚持不懈,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2022年6月7日,邀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对我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攀枝花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等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题培训讲座、涉及采购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中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审查重点、廉政防控等方面重点学习宣传。

三是依托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对局政策措施进行公布及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存在问题

对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理解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以至于公平竞争审查时对审查的范围和对象理解存在偏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审查能力。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和案例的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握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全面把握审查的原则和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水平。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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