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06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403破1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403)破1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企业攀枝花市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西区清香坪清乌复线北侧、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土地注销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685号、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204号、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13号。现公告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685号 |
1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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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清香坪清乌复线北侧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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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204号 |
1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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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清香坪清乌复线北侧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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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13号 |
1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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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清香坪清乌复线北侧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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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何彦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