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攀枝花市廷洪林牧有限公司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廷洪林牧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坐落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攀仁府林证字(2009)第05001441号、攀仁府林证字(2009)第05001442号、攀仁府林证字(2009)第05001443号林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攀枝花市廷洪林牧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晓翠
审核人:王磊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