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0059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林芳申请继承张洪儒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继承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C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2-3378051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林芳 |
张洪儒 |
房产证号: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95500号,国土证号:攀国用(2014)第00665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东区高峰路62号2栋2单元8号 |
林芳100% |
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卢永梅
审核人:胡莎莎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