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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芳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0059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林芳申请继承张洪儒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继承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C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2-3378051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最终所有权比例

林芳

张洪儒

房产证号: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95500号,国土证号:攀国用(2014)第0066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区高峰路6222单元8

林芳100%

 

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卢永梅

审核人:胡莎莎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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