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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协调解决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仁和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建议》(第6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核实,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仁和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拟申请纳入该项目调整后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由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归垫。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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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高继兵   责任编辑: 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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