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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建设项目遗留问题盘活低效企业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妥善处理我市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出台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攀资源规划发〔20223号),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认定、核实和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成立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公安、城管执法、民政、国动办、市场监管、县(区)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统筹研究处理不同时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

针对西区格里坪园区存在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区政府全面清理格里坪园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并确认是否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形成工作台账。依程序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纳入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处置,并提前与市级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将强化部门联动,主动沟通服务,聚焦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升登记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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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高继兵   责任编辑: 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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