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7-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企协作,实现城市发展与电网建设高效融合的提案》(第1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东区电力设施基本保障措施
2017年3月16日,东区政府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与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召开了东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接会,对东区在建、拟建电力项目、“十三五”规划及城市配网建设规划和园区供配电网规划进行了商讨。重点针对炳四区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瓜子坪建设1号和2号开关站项目、城镇居民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等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沟通和分析研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建立电力要素保障地企协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到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二是要求东区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向上衔接和协作配合,积极争取政策确保东区电力设施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超前谋划摸排区域内重大项目的用电需求情况,与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及时做好衔接,做好相关电力保障工作;四是城镇居民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改造项目由东区经信局牵头,拟定改造计划,并积极与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东区分公司商定,尽早启动户表改造;五是瓜子坪1号和2号开关站项目建设是为了解决攀钢瓜子坪片区“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工作,该项目建设选址工作由东区规划分局加强指导,争取早日落实。
二、炳四区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已会同东区政府完成炳四区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的征转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依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7年4月12日办理了沙坝变电站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将积极支持项目后期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该变电站的用地批准手续。
就该变电站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和土地平整问题,市政府于2017年5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并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建设集团公司提出方案后报市政府研究。相关电力线路通道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与电力部门衔接,并在道路实施过程中根据使用要求给予预留。炳四区龙潭路项目建设单位(市建设集团公司)已将沙坝变电站土地平整纳入道路工程整体实施,并要求设计单位在后续道路设计过程中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在该市政道路中预留的电力线路通道符合电力行业的使用要求。
当前,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建设,以保证该变电站能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完善片区电力基础设施配套,解决片区用电问题。
三、禁止在依法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为确保电力设施得到有效保护,按照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及其它可能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均需办理《攀枝花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许可证》。同时规定,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在市政务中心经信委窗口申办,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不含110千伏)以下的在区县经信局窗口申办,办理过程中必须由攀枝花供电公司提供审批意见,达到地企共建,以实现与政府信息的沟通,杜绝危险事件发生。
四、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一)电力设施规划。电力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其站点布置、线路走向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各层次规划编制过程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及电力等部门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并严格要求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将规划成果报市政府审批。
(二)市政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在城市道路的新建、改扩建规划审批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主动与电力部门衔接,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相关电力设施,将电力设施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避免反复开挖。
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规划要求和规定时限,办理电力设施项目相关用地批准手续,积极配合和支持电力项目建设。
感谢XXX委员对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