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 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川财综(2020)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9)23号)有关要求,攀枝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委托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在各县(区)自评的基础上展开了绩效复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