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市委委员: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对策建议》(第4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家底,健全机制”的建议
(一)摸清小区家底,建立年度改造计划台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于2018年抢抓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机遇,率先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改造老旧小区54个。为掌握老旧小区家底真实数据,确保老旧小区应该尽改,统筹组织实施摸底调查,建立年度实施计划台账。经摸底调查,全市纳入“十四五”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有227个,涉及居民62199户。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章立制,有序实施改造。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明确各部门和街办(镇)职能职责、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则,制定改造工作流程,建立“市级策划指导、区级统筹负责、街道社区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四级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改造工作。制定出台《攀枝花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城市更新试点方案》《攀枝花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供水、供电、通信、维修资金、公积金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专项配套操作文件,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工作理念和“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及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解决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水、电、气、信、消防等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实施,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改善居住小区环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二、关于“整合资源、多元投入”的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县(区)政府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发行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落实资金。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将年度改造计划及时报送至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与各相关单位、专营单位等多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改造项目计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实施,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效。三是探索、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召开协调会,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明确居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改造费用,可以以直接捐款、缴纳物业费或维修资金、捐赠绿化植物、投工投劳参与小区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四是整合企业专项资金。2019年,整合“三供一业”专项资金,以大企业“三供一业”改造分离移交为抓手,支持使用其他专项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如西区格里坪镇景怡东小区整合了攀煤“三供一业”改造资金3900余万元,极大缓解了资金难问题。五是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明确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简化办理要件、调整提取时效。截至目前,共提取1913.39万元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占全市总提取金额的0.93%。六是出台信贷支持政策。协调四川天府银行、农商银行等向人民群众推出低利率最高额度10万元的“增梯信贷”专项金融产品,缓解居民垫资压力。截至目前,共筹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8161.06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补助资金27665.5万元,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资金2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5155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5933.62万元,专项债8830万元,社会资金1501.9万元,居民出资180.04万元。
三、关于“多措并举,常葆青春”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破解制度难关。一是在更新改造后,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国有公司等物业管理模式,建立“服务内容居民自己定、服务价格居民自己提、服务企业居民自己选、服务收支居民自己清”的“四自”物业管理机制,确保改造后的小区不“返旧”。二是起草制定了《攀枝花市物业服务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经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管理办法》《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3项业主委员会建设配套制度,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正在按规范性文件流程出台。启动了《攀枝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修正程序,力争为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履职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将基层党建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增设工作深度融合,推出“党建引领,基层推动,多元共建,建管并举”模式,发挥“四个作用”,破解推进难题。2023年结合党建引领城市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行动,计划通过1年集中治理,实现小区(院落)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三个全覆盖”,鼓励引入物业服务,开展小区日常安保、保洁、消防等服务,派出协会及物业专家深入街道社区,为制定老旧小区(院落)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引入物业管理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已有41个小区实现专业物业公司管理,34个小区实行自治管理,50个小区由社区进行兜底管理。
(二)发动群众参与,破解民意难关。立足“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效于民”,由部门牵头、街办宣传、社区发起、小区共商、“自改委”负责,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制作居民意见征集表,积极发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一区一策”确定改造清单,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居民期盼。收集居民调查问卷4000余份,接待居民咨询100余人次,采纳电梯安装、外墙整治等合理化建议200余条。
四、关于“定位精准、功能优化”的建议
(一)完善功能建设,提升内在“里子”。注重需求导向,不拔高标准,不降低品质,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改造重点,将打造宜居环境和提升居民服务融入小区改造全过程。如小区停车难、爬楼难、垃圾房破旧等,在全覆盖征求意见基础上,小区改造中特增设停车位、充电桩、分类垃圾桶等完善类设施。同时,针对山地城市特点,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改建小区活动广场,增设了休憩座椅,完善了健身场地,修建了便利店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
(二)增强老旧小区的“识别度”。一是保留建筑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围绕“因矿而生、因钢而兴”的三线建设城市定位,将现存的红砖房纳入改造整体区域设计。设计方案结合居民意愿,对个别老旧小区红砖楼外立面做了原貌保留,对管线进行规整,加大建筑保护与更新,保留城市历史风貌。二是融入核心价值观和党建元素。在注重实体内容改造的基础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让基础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在个别老旧小区改造中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张贴了核心主义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内容,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为宣传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沿阵地。三是内外兼顾,统筹改造效果。结合“改造一片、提升一带”的城市更新原则,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时,将周边的风貌整治、环境提升、文化打造与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注重文化植入,设置文化风格的门牌、文化墙、浮雕墙、艺术小品、绘制风景画等文化元素,提升小区整体文化氛围。
(三)整合闲置资源,完善小区功能转化。结合“城市更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行动,探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改腾空区闲置资源再利用”的融合发展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改造,着力服务“适老化”“适小化”设施改建,提升小区周边养老、育小配套设施功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近5年的努力,截至目前,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84个,楼栋1974栋,惠及居民66704户。
感谢贵委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