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9-04-05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9-0002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4-02
- 发布日期:2019-04-05
- 文 号:攀办发〔2019〕27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攀枝花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研发投入总量比例超过80%。国省级科研平台达38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10家,新评价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600亿元,孵化载体面积达16万平米,集聚国家级研发机构3家,引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企业自行组织研发活动,或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研发活动,或购买第三方研发成果等产生的投入均视为企业的研发支出。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报告制度,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评价。市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企业。探索建立技术创新容错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支持企业以基金运作等市场化方式,集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研发创新。各县(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投入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切实做好属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督导工作。
(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分层次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强化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机遇,依托市内各类产业园区,大力引进知名创新型企业来攀建立研发机构或区域性研发中心。各类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以及各类创新平台的设立,优先在已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布局。
(三)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市场导向明确的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均由有条件的企业或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实施。支持攀钢、龙蟒等大中型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我市主导优势产业领域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实施战略目标明确、产业带动作用强的科技创新项目,争取率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积极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协作,在细分领域和细分市场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研发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新产品。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目录(计划)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优先推荐争取国家、省级产业资金支持;在市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技术攻关,开发创新产品。支持企业主动吸纳高校、科研机构重大创新成果在攀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委托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研究开发项目。通过市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市级科技计划等安排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牵头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优先支持。
(五)加快推进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一批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等不同形态的协同创新组织,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的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其中符合条件的,可登记为企业法人组织,并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协同创建国家钒钛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推进省级钒钛技术创新中心、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省级芒果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探索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若干家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新兴业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扶持、改造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其向规模以上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七)完善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好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攀枝花分中心,积极对接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业务,充分发挥攀枝花技术转移中心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扶持中介组织(企业)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进适应企业创新需求的社会化、网络化和多样化信息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提供信息服务。用好用足全市产业扶持资金政策,鼓励企业承接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加速推进重点产业发展。
(八)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网络化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服务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科研院所、高校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的合理运行机制,加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拥有大型科学仪器的机构向企业开放服务的力度,将资源开放共享情况作为考核其运行绩效的重要指标。加大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服务工作的奖励补助,积极引导其对企业开展专题服务。支持优势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牵头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检测平台。
(九)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的作用,加快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支持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修订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建设专利资助网上申报审核系统,鼓励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信息检索、知识产权预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修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缓解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完善四川(攀枝花)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中心运行机制,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
(十)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省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以及“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才新政七条”,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健全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兼职兼薪,对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可优先晋升职称。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
(十一)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出台“双创”新政,引导设立“双创”专项资金,大力孵化、培育、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壮大创新主体力量。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激励创新的税收政策。积极推进银行科技支行建设,建立完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融资服务体系,扩大科技保险试点覆盖面,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完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二)形成推进合力。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本地、本领域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政策措施。对探索性强的政策任务要加强研究,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并及时总结推广。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大力宣传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创新品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