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教育系统落实<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07-01     来源: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1-0008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7-01
  • 发布日期:2021-07-01
  • 文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社会管理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5号)要求,根据关于“请教体局研究能否进一步梳理形成《‘安心上学’XX条措施》行文或宣传,尽快拿出意见”的领导批示,经市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教育系统落实<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日

  攀枝花市教育系统落实

  《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5号),现就教育系统落实“对所有来攀就业、发展、定居人员的子女,给予和攀枝花户籍学生同等的在攀就学政策待遇”,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户籍迁移到我市的来攀人员

  户籍迁移到我市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由户籍地片区学校全部接收。

  二、在我市购房居住的来攀人员

  在我市购房并取得住房产权证(含不动产登记证)的,与攀枝花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凭住房产权证(含不动产登记证)就读。规则如下:

  (一)如片区学校接收完户籍就读学生后,学位充足,就读片区学校;

  (二)如学位不足,则摇号录取,未录取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县(区)统筹安排;

  (三)如无学位,则在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统筹安排。

  三、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来攀人员

  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与攀枝花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凭居住证就读。规则如下:

  (一)如片区学校接收完户籍生、房产证生后,学位充足,就读片区学校;

  (二)如学位不足,则摇号录取,未录取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县(区)统筹安排;

  (三)如无学位,则在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统筹安排。

  四、在我市有其他居住证明的来攀人员

  未达到居住证办理条件,凭派出所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居住证登记回执、租房合同就读的,与攀枝花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凭借以上居住证明就读。规则如下:

  在凭户籍、房产、居住证就读适龄人口录取结束后,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县(区)统筹安排。

图解丨《攀枝花市教育系统落实<关于促进 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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