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7-07-05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071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7-04
  • 发布日期:2017-07-05
  • 文  号:攀办发〔2017〕87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攀枝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4 日

  攀枝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和 2017 年 4 月 20 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 一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 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对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有环境问题全面解决。

  二、整治原则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依法依规全面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并按照本方案中各项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整改,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观音岩饮水工程建设。

  按照 2017 年 5 月 16 日市政府召开《研究部署观音岩引水工程项目推进作战图及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要求:2019 年 6 月观音岩引水工程实现陶家渡、荷花池、密地水厂供水。工程建成投运后,我市金沙江沿线现有的金沙陶家渡、金沙荷花池、金沙密地 3 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将同步取消,饮用水安全隐患将全面解决。

  (二)扎实推进现有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1.金沙荷花池水源地。

  (1)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

  存在问题: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位于金沙荷花池水源地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对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环境管控,生产、生活污水不得外排。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

  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 30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2)攀钢集团货运铁路桥。

  存在问题:攀钢铁路运输桥穿越荷花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对攀钢集团铁路运输桥加强管控,禁止危化品运输。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3)攀钢集团公司西渣场。

   存在问题:攀钢集团公司西渣场位于荷花池水源地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渣场环境管控,对西渣场安全稳定性风险评估,渣场周边渗水按月监测,评估结果及渗水监测结果向区安监、环保部门报备。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4)中国石化荷花池加油站。

  存在问题:中国石化荷花池加油站位于荷花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清空油料后停运。

  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 30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5)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位于金沙荷花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环境管控,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整改方案,2017 年 10月 30 日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6)新庄大桥。

  存在问题:西区新庄大桥穿越金沙荷花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市公安局,加强对新庄大桥过往车辆的运输管制,设立警示标识牌,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完成时限:2016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7)荷花池水厂取水点上溯至新庄桥沿线部分企业。

  存在问题:荷花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部分仁和区属企业。

  整改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对符合我市“ 散乱污” 清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关闭,其余企业完善厂区环境综合整治。生产、生活污水不外排。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8)金沙荷花池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金沙荷花池水源地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2.金沙密地水源地。

  (9)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密地水厂。

  存在问题: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密地水厂反冲水排入金沙密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密地水厂增设外排水脱泥设施,并将排污口引流至保护区外排放。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整改方案,2017 年 12月 30 日前完成整治。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0)瓜子坪冲沟。

  存在问题:瓜子坪冲沟及附近生活污水未完全接入马坎污水处理厂主管网,漏排入金沙江。

  整改措施:银江镇将冲沟旁未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密地安置小区生活污水接入马坎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区城管局做好管网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周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纳,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负责冲沟清淤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冲沟清淤,管网收集工作。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1)生活污水散排(佳运社区旁)。

  存在问题:密地取水点上游 600 米处两排洪涵管内有部分生活污水溢流。

  整改措施:将散排生活污水接入马坎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2)汽车修理厂。

  存在问题:一汽车修理厂位于密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关闭。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3)金沙密地水源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金沙密地水源地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隔离设施、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及隔离设施,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3.金沙高梁坪水源地。

  (14)水泥涵管排口。

  存在问题:取水点上游 110 至 120 米有大型水泥涵管排口。

  整改措施:加快高梁坪园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园区生活污水未得集中处置前,强化园区内排水企业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将排入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引流至保护区外排放。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园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设施建设方案,2017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的引流工作。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5)废旧轮胎堆积、畜禽养殖(取水点上游 60 至 70 米)。

  存在问题:取水点上游 60 至 70 米桐雅公路两侧存在堆存废旧轮胎及农户畜禽养殖活动。

  整改措施:全面清除。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6)简易建筑和畜禽养殖(取水点上游 170 米至 220 米)。

  存在问题:取水点上游 170 米至 220 米区域有简易建筑和畜禽养殖活动。

  整改措施:简易建筑物全面拆除,取缔养殖。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7)货车服务点(取水点上游 460 至 550 米区域)。

  存在问题:保护区内货车服务点有经营废旧轮胎、货车打

  黄油、冲洗、加水等经营行为。

  整改措施:全面清除。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8)张顺才养殖小区。

  存在问题:张顺才养殖小区位于金沙高梁坪水源地二级保

 护区内。

  整改措施:关闭养殖小区。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19)金沙高梁坪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金沙密地水源地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隔离设施、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保护区标识、

  道路警示牌及隔离设施,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设置方案,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完善水源地标识和水源地档案资料,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完善一级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4.陶家渡饮用水水源地。

  (20)宝鼎大桥。

  存在问题:宝鼎大桥穿越陶家渡饮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对宝鼎大桥过往车辆的交通运输管制,设立警示标识牌,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21)攀枝花华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华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陶家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整改措施:停止生产。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22)攀枝花市全景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全景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陶家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整改措施:停止生产。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23)攀枝花市格力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格力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区陶家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整改措施:停止生产。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24)陶家渡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金沙陶家渡水源地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隔离设施、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保护区标识、道路警示牌及隔离设施,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15 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5.胜利水库水源地。

  (25)胜利水库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存在问题: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隔离防护设施、标识标牌。

  整改措施:增加人群频繁活动区域隔离防护设施,完善标识、标牌设置。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26)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生活污水。

  存在问题: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生活污水散排现象

  整改措施: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二级保护区内胜利山庄农家乐和段洪发农家乐取缔方案制定,12 月 31 日前取缔二级保护区内胜利山庄农家乐和段洪发农家乐;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二级保护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方案制定,2018 年 12 月 31日前完善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胜利水库及引水渠周边集中住户和大田镇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排出库区方案制定,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胜利水库及引水渠周边集中住户和大田镇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排出库区。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27)二级保护区内跃进水库至胜利水库引水渠。

  存在问题:二级保护区内跃进水库至胜利水库引水渠大多为自然冲沟,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沙坝田水库至胜利水库引水渠,胜利水库至仁和水厂引水渠的清理、疏浚和维护。

  整改措施:清理引水渠道并加强维护、设立警示标牌。

  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 31 日完成方案制定,2018 年 6 月30 日完成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28)胜利水库无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存在问题:胜利水库作为攀枝花市长期备用水源地,无保护规划。

  整改措施:核定保护区划分成果,尽快编制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6.石箐沟口水源地。

  (29)盐边县饮用水源地迁移。

  存在问题:2017 年 1 月 1 日石箐沟口水源地停止取水,取水点迁移至新建的桐子林镇烂菜湾,目前还未完成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加快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6 月完成划分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核,8月底前报省政府审批,11 月底完成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盐边县政府

  7.晃桥水库水源地

  (30)700M2 民房。

  存在问题:700M2 民房位于晃桥水库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时限:2017 年 9 月 31 日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31)晃桥水库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隔离防护设施、标识标牌、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对人群频繁活动区域修建隔离防护设施,完善标识、标牌设置并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32)道路穿越。

  存在问题:县道米普路穿越晃桥水库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完善道路运输风险防控,修建防撞栏、减速路障等设施并设置交通警示牌。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33)保护区农村面源污染。

  存在问题:晃桥水库周边及上游的农业面源污染及乡镇生活污染源经地表径流和地下水进入库区积聚,水质监测分析近年来部分污染物指标呈上升趋势。长此以往,晃桥水库水质必定恶化,威胁米易县人民的饮水安全。

  整改措施: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晃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晃桥水库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201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晃桥水库周边集中住户和人员聚集乡镇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出库区,同时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34)推进新水源地建设。

  加快推进麻(陇)晃(桥)引水工程和马鞍山水库建设。

  完成时限:2018 年底。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二)明确整改方案。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治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整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整改项目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四)加强水质监测。

   加强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性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

  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实行周调度制,请各责任单位于每周一上午 10:00 前,向市环境保护局报送上一周的整治进展,填报《攀枝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周调度表》。

  联系人:黄文邱 雷鸣

  电 话:0812-3320502

  邮 箱:442347866@QQ.COM

 攀枝花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周调度表.pdf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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