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16-06-08 阅读次数:

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行

  6月7日下午,市长杨自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等。

  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行。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继续对高海拔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取暖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取消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和省级奖补政策。

  会议要求,要创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分类搬迁安置,通过煤炭开采区域综合治理与煤炭开采总体同步进行,确保应搬迁安置任务及时实施和生产生活安全,努力促进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推动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搬迁安置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保持区域内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社会公共秩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文明形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安全源头和日常监管,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电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老旧电梯的修理、改造和更新制度;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切实推进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努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电梯安全事故。(记者 刘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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