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3.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

  4.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管理民族专项资金。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7.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9.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0.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2.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精准发力,竭力补齐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短板。

  4.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7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06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2016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71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50万元,占77%;项目支出166.10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1.8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53.93万元,下降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4.82万元,下降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24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1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79.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34万元、津贴补贴124.41万元、奖金62.05万元、绩效工资2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7万元、离休费0.26万元、退休费15.86万元、生活补助4.07万元、医疗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35.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万元。

  公用经费10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48万元、印刷费0.32万元、邮电费11.10万元、物业管理费2.25万元、差旅费9.74万元、维修(护)费1.31万元、租赁费0.07万元、会议费0.52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2.11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委托业务费0.85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9万元,其他交通费1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3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1万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9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越野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协调宗教事务,参与协调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5人,共计支出2.1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少数民族代表团来攀调研、宗教教职人员来访、接待信访人员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5万元,比2015年增加9.16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万元,均为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66.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