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卫生计生委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4 〕73 号),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据授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四川省药品增补目录,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攀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重点工作。
(一)主要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围绕打造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定位,全面推进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和健康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康养+医疗”产业,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绩效,争创全省一流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及举措。
一是全面抓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着力“四好”班子建设,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医疗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持续深化与北京阜外医院、华西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的区域医疗合作,实施《知名专家助力优势学科打造》计划,推进神经科、骨科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
三是创新发展“康养+医疗”产业。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医疗卫生资源优势,推进医疗与养老、旅游、养生保健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1—2个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健康产业项目,逐年形成产业带动效应;力争2—3个省健康服务项目落户我市;力争2—3项医养结合标准形成地方标准。
四是加快建设“六大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持续深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专科。力争新增省级重点专科1—2个,区域医疗中心市外住院患者占比达到40%以上。打造攀西职业病康复、疗养基地,将攀西职业病防治联合体打造成为省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健康攀枝花名片。
五是强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加大健康城市宣传发动力度,全民总动员,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营造全社会共建健康城市、共享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实施卫生县城(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促健康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六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服务联合体内涵建设,完善以医疗服务联合体为基础的双向转诊机制;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
七是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攀枝花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96.5%;新增创建2个市级关爱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示范示范学校;落实省、市健康扶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八是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95%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提供中医药服务,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突出中医特色的“中医馆”打造,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拓展四川省治未病中心攀西分中心服务项目及内涵,抓好米易、盐边县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治未病”工作。
九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攀枝花市“人才强卫”十一条措施》具体实施办法;完成卫生计生委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医学科研能力水平,加强科研成果培育和转化,同时强化适宜技术推广。
十是全力推进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完成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仁和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做好拟建项目策划包装、可研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下属独立核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市红十字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生计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199069.0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收入预算199069.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215.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29万元,占3.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79.45万元,占3.71%;事业收入184196.67万元,占92.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支出预算199069.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2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32.38万元,占43.77%;项目支出111936.64万元,占56.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069.0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79.45万元、事业收入184196.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552.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31.38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2.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98.71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74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98.71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2万元,占0.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552.43万元,占92.7%;城乡社区支出13631.38万元,占6.85%;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 312.99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7.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19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6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开支的工资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系统日常运转和业务工作开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9年预算数为148610.5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运行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019年预算数为6693.19万元,主要用于:市四医院运行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19年预算数为10654.03万元,主要用于:市三医院运行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597.13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89.5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97.31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运行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0.66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采供血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62万元,主要用于:考试考务、麻风病人救治等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 (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10万元,主要用于:市疾控中心水质监测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支出312.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 (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13631.38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13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90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1422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执行公务、考察、检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4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379.45万元,主要是用于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事业发展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6.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91万元,增长2.0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卫生计生系统共有车辆9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5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卫生计生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79.45万元,事业收入184196.6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委直单位2019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xls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委直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