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8号公告: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绕城公路南段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3-05-30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13年第18号(总第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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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2年7月至11月,对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绕城公路南段(以下简称广州南二环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州南二环高速全长49.33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71.14亿元,竣工财务决算草案金额为75.57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建设公司)。该项目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建成通车,由公路建设公司南环段分公司运营管理。交工验收报告表明,该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合格。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广东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广州南二环高速的建设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项目如期建成。建设单位能够较好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管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总体比较规范。该公路的建成进一步改善了珠江三角洲地区路网结构,促进了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整体效益的发挥,对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广州和佛山两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但审计也发现,广州南二环高速建设中存在多计工程款、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分包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路建设公司在与31家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和行业主管单位(见附件)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6635.3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3年3月底,公路建设公司已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多结算的5319.02万元、从施工单位收回62.19万元,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其余1254.14万元正在收缴中;公路建设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集团)还出台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和造价管理指导意见》等6项规定。
(二)公路建设公司下属南二环分公司自行变更鱼窝头互通匝道设计,造成损失16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交集团责成公路建设公司严格按基建程序进行建设管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在后续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内控制度。
(三)公路建设公司在工程实施中,未将62个电力、通信线路拆迁和部分技术咨询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53亿元。
(四)公路建设公司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把关不严格,使不符合条件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涉及金额1.17亿元。
(五)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分包工程,涉及金额1.6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三)、(四)、(五)项问题后,广交集团要求公路建设公司健全和细化招投标管理制度;公路建设公司正在按要求对招投标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的规定》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