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年内,我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就打击犯罪、治安防控、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特别是针对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到严打整治中来,形成了警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019年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600余条次。在各派出所公安工作窗口印制了大量的明白纸,方便群众查询;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及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均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充分利用电视台、有线电视图文频道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及专题节目等形式,公开警务工作事项、内容及公安机关关于服务和效能方面的承诺,宣传公安工作。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警民相约警务室、普法日、“6.26”禁毒宣传日、110宣传日等多个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和由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公开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并张贴在窗口显著位置,接受广大办事群众监督,让窗口工作人员自觉养成在“阳光下”服务。三是总结提炼出了攀枝花公安“上岗亮身份,树好党员良好服务形象;主动亮承诺,明确优质高效服务目标;清楚亮规范,自觉接受社会服务监督;真心办难事,着力提升公安服务水平;细心干实事,全面打通快速服务通道;贴心办好事,尽量缩短警民服务距离的“三亮三心”“最强服务”工作经验,先后被《攀枝花日报》《人民公安报》刊载。

  2019年,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30件,办结1530件;公共服务事项26件,办结26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简易程序)2832件,办结2832件;印章刻制备案1541件,办结1541件。群众满意率为100%,群众评议率为100%。

  本年度我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2019年,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及时公布了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许可、招考信息、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等情况,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处理网站“局长信箱”来信66件,公开答复6件。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120余条,被采用20余条。2019年12月,按要求按时报送了《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共承担了1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人大提案会办任务,13件政协代表建议主办、20件政协提案会办任务。按照提案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同人大、政协代表多次协商解决,切实加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办理结果报市目标督查办审核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答复代表,进行了回复,并向提案代表本人进行了当面答复送达。我局承办的14件人大、政协主办件中涉及到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绝大部分办件已办结,并取得较好成效。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图片、文字和信息材料,及时收集归纳,并通过提案建议办理系统及时上传,做好了办理信息公开工作。提案办理结束后,我局在门户网站对办理的全过程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785

  

-11102

  

4326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3472

  

-86531

  

366941

  

行政强制

  

3568

  

-621

  

29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70000

  

7950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94074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5

  

9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全面总结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公安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公开事项的载体较多,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要求也高。

  2019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实施举措,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更加积极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全面提高对各种信息发布及回复时效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针对网上各种互动栏目不同特点做好工作部署,在咨询类栏目认真准确答复百姓问题,在举报投诉等栏目下好信息回馈落实功夫,切实办好每一件百姓关心关注并需要帮助的事情。

  六、创新举措

  (一)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平台,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效率水平。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提高我局全体民警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先后组织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重点强化了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深刻体会《条例》精神,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学习,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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