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年内,我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就打击犯罪、治安防控、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特别是针对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到严打整治中来,形成了警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019年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600余条次。在各派出所公安工作窗口印制了大量的明白纸,方便群众查询;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及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均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充分利用电视台、有线电视图文频道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及专题节目等形式,公开警务工作事项、内容及公安机关关于服务和效能方面的承诺,宣传公安工作。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警民相约警务室、普法日、“6.26”禁毒宣传日、110宣传日等多个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和由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公开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并张贴在窗口显著位置,接受广大办事群众监督,让窗口工作人员自觉养成在“阳光下”服务。三是总结提炼出了攀枝花公安“上岗亮身份,树好党员良好服务形象;主动亮承诺,明确优质高效服务目标;清楚亮规范,自觉接受社会服务监督;真心办难事,着力提升公安服务水平;细心干实事,全面打通快速服务通道;贴心办好事,尽量缩短警民服务距离的“三亮三心”“最强服务”工作经验,先后被《攀枝花日报》《人民公安报》刊载。
2019年,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30件,办结1530件;公共服务事项26件,办结26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简易程序)2832件,办结2832件;印章刻制备案1541件,办结1541件。群众满意率为100%,群众评议率为100%。
本年度我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2019年,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及时公布了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许可、招考信息、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等情况,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处理网站“局长信箱”来信66件,公开答复6件。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120余条,被采用20余条。2019年12月,按要求按时报送了《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共承担了1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人大提案会办任务,13件政协代表建议主办、20件政协提案会办任务。按照提案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同人大、政协代表多次协商解决,切实加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办理结果报市目标督查办审核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答复代表,进行了回复,并向提案代表本人进行了当面答复送达。我局承办的14件人大、政协主办件中涉及到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绝大部分办件已办结,并取得较好成效。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图片、文字和信息材料,及时收集归纳,并通过提案建议办理系统及时上传,做好了办理信息公开工作。提案办理结束后,我局在门户网站对办理的全过程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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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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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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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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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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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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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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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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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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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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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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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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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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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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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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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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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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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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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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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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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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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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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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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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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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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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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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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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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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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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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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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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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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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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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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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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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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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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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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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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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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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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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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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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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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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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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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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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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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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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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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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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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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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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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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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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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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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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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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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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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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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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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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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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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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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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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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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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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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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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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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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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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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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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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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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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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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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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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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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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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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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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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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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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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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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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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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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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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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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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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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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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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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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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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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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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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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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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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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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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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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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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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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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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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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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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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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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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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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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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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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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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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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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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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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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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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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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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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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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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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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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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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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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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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全面总结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公安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公开事项的载体较多,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要求也高。
2019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实施举措,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更加积极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全面提高对各种信息发布及回复时效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针对网上各种互动栏目不同特点做好工作部署,在咨询类栏目认真准确答复百姓问题,在举报投诉等栏目下好信息回馈落实功夫,切实办好每一件百姓关心关注并需要帮助的事情。
六、创新举措
(一)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平台,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效率水平。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提高我局全体民警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先后组织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重点强化了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深刻体会《条例》精神,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学习,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