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5-01-28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5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环境信息公开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我局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和各大企业要提高认识,深刻领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对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县(区)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根据《攀枝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及网站栏目更新维护责任表》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更新以及信息的传递,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与环保中心工作目标相结合,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市环境信息中心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县(区)指导、技术培训和安全维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查督促工作,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信息内容全面,公开形式多样。一是我局充分借助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这一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公开了大量环保信息,主要包括: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环保公文及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的月报、季报、年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受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污染防治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信息。二是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认真做到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三是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的指导,努力在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条例、办法,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8条。其中,概况信息7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47条、工作动态信息76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20条,其他信息6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全国各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5127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