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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信须知

写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影响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2、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范围而亟需解决的问题;

  3、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4、其他有关事项。

  二、信件回复时限

  1、局长信箱网上来信在工作时间内收阅,在1-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来信。对不予受理的来电来信,可作简略登记及存储处理。

  2、转送交办。对需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调查处理的信访事项,工作人员应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科室和单位进行转送、交办。

  3、办理期限。意见建议、咨询类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求助类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办结;延长办理期限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延长办理期限。

  4、上报。对反映较集中的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重要的社会动态和重大的突发性事件;热点、难点问题;重大政策出台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其它重要信访事项等重要信息经核实后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呈报市领导,按市领导批示办理。

  5、承办责任科室、单位要严格在办理时限内,对未能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作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

  三、操作说明

  1、进入攀枝花市林业局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我要写信

  2、根据页面提示,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3、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属“不公开”的,请在写信时在“不公开”一栏中打“√”。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4、进入“我要写信”反映问题,正确填写验证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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