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
时间:2024-07-04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府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可以在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panzhihua.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站上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统计信息,可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受理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号6楼(原工商大楼),受理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12-3365664,;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号;邮编:617000。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攀枝花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局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panzhihua.gov.cn/)下载电子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局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本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1.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请通过中国邮政邮寄;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并将根据资料掌握情况对申请内容予以当面答复或引导至本局相关专业科室予以答复,特殊情况无法处理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如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
三、救济方式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本局监督电话:0812-3501330,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号5楼,邮编:617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