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填报表》(2021年1月)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攀枝花市鑫悦湾练歌城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402MA65JTG4X0 | 宋发祥 | 身份证 | 510225********2553 | (攀文广旅)罚字〔2020〕第4号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 | 攀枝花市鑫悦湾练歌城(变更许可证前名称为攀枝花市鑫乐湾练歌城)于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两次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服务,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两次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在停业整顿期间,2020年9月20日、2020年9月29日,在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中,两次发现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结果继续营业。 攀枝花市鑫悦湾练歌城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服务,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结果,违法情节严重。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理,决定给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三条 | 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 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2020-12-21 | 2021/1/5 | 2026/1/4 |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1510300MB1860483P |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2510300G5194872XP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