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推进攀枝花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19-07-31
- 发布日期:2019-08-02
- 文 号:攀文广旅发〔2019〕126号
各县(区)文广旅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现将《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进攀枝花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7月31日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进攀枝花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按照促进均等、提升效能,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文化服务效能。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1月底前,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市文化馆为中心馆(1个),县(区)文化馆为总馆(5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2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全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及互联互通。推进各级文化馆(站、室)基础设施标准化、数字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三、运行模式
(一)统筹管理。
市文化馆为中心馆,指导建立县(区)级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中心馆通过管理平台统筹全市群众性文化活动及场馆预约等,
(二)标牌规范。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统一挂牌名称,有统一的开、闭馆时间标识。
1.总馆:“攀枝花市文化馆XX县(区)总馆”;
2.分馆:“攀枝花市文化馆XX县(区) XX镇(街道)分馆”;
3.服务点:“攀枝花市文化馆XX县(区)XX村(社区)服务点”。
(三)分级运行。
县(区)文化馆(总馆)统筹所辖范围内的各类文化活动,对辖区内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进行调配,指导各分馆之间资源配送,组织文化骨干培训、活动及服务,统筹设施设备及资金保障,开展数字文化服务、非遗保护等工作,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分馆进行指导和辅导。分馆除认真履行原有基本职能外,在总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中心馆将在各类大型文化活动中对全市总、分馆优秀文艺节目进行统一调演,并组织巡演。
(四)创新服务。
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服务,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利用互联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等优势,建设全市公共数字化文化服务平台。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积极探索总分馆制建设与社会化的融合,提高场馆服务效能。
四、建设任务
(一)建立经费统筹使用机制。
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运作经费统筹使用机制。县(区)级文化馆(总馆)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及资金,建设经费由总馆统筹,按照规划统一调配、采购。
(二)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以县(区)级文化馆总分馆为主体,按照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场地、人力、文献、服务等资源共建共享。
(三)采取对口负责制。
采取“定期交流,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选派业务骨干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并采取对口负责制;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交流学习。村(社区)服务点纳入所属分馆统一管理。
(四)建立双向考评及反馈机制。
建立中心馆对总馆、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由上至下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总馆,总馆对中心馆由下而上的反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反馈,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五、职责分工
各县(区)要把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经费、人员等保障,加快推进实施。
(一)资金渠道及主要职责。
1.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建设主体,各县(区)文广旅局作为具体监管部门,各总分馆作为具体执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文化馆总分馆建设经费,各县(区)文广旅局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总分馆建设进程进行督导,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管。
2. 各县(区)文广旅局要组织专家组对总分馆运行开展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考核查找问题并要求限时整改。
(二)中心馆主要职责。
1.市级中心馆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推进总分馆建设的总体方案,科学统筹,规范实施。对全市总分馆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在业务指导、政策等方面对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指导、激励各县(区)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
2.统筹全市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并提供服务,建成数字资源库,实现中心馆、总馆、分馆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我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全市总馆、分馆、服务点开展业务活动,在大型文化活动中合理调配全市优秀文化资源。
4.组织全市总馆、分馆、服务点基层文化干部业务培训。
(三)总馆主要职责。
作为总分馆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总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总分馆运行管理工作。
1.根据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
规范制定业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分馆及服务点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进程的监管与绩效考评。
3.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4.组织建立统一的资源查询系统,实现总分馆之间信息存取和利用等功能。
5.由总馆选派业务骨干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并采取对口负责制,提升分馆业务工作水平。
(四)分馆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点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五)服务点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六、总分馆建设标准
(一)总馆建设标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2.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6项。
3.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重点建设1个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4.每年至少召开1-2次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
5.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开展公益性培训辅导活动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1个。
6.密切衔接省、市数字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接入“攀枝花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统筹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数字化建设。
7.建立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二)分馆建设标准。
乡镇(街道)分馆建设,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3.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
4.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开展公益性培训辅导活动不少于500人次。
5.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6.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7. 每年至少选派2名业务骨干对服务点业务进行指导。对服务点文化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并实行对口负责制,确保效果。
8.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分馆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三)服务点建设标准。
村(社区)服务点建设(不少于辖区村、社区总数的10%),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建立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聘用至少1名文化辅导员,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2.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3.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服务点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七、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9年4-6月)。
中心馆制定并完善总体工作方案,报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规范建设(2019年7月-2020年1月)。
由各县(区)文广旅局牵头,开展全市总分馆建设,2019年底完成第一批分馆建设任务,建设分馆不低于20个;2020年1月基本完成全市总分馆标准化建设。
(三)总结提升(2020年2月-12月)。
在开展总分馆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到2020年底,全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形成运转更加规范、服务更加有效的总分馆制网络体系。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总分馆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文化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级文化馆要把总分馆建设纳入业务常规工作,加强工作研究、业务指导、队伍培训。各县(区)总馆要统筹搭建总分馆平台建设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二)加大投入,健全队伍。
总分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惠民工程。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力度,为总分馆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总分馆按时建成建好。根据当地乡镇(街道)分馆数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总分馆平台建设软硬件购置。根据总分馆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贴近基层,提升服务。
总分馆建设目的是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更好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总分馆建设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各总分馆应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公共文化馆评估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相关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四)鼓励创新,抓好落实。
各地要加强对总分馆建设的督查指导,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各县(区)级文广旅局负责对本地总分馆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考核,有条件的可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解读关联:http://wgl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393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