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1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25
- 发布日期:2020-01-24
- 文 号:攀办发〔2019〕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结合工作实际,就推进我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契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我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通过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多项措施,构建起完善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特色文化旅游活动形成品牌效应,乡村旅游业成为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收入实现275亿元,构建起旅游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文旅融合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乡村文旅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乡村振兴阵地建设。
1.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强全市38个乡(镇)、349个村文化设施建设,设置率达到100%。乡(镇)设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有室外活动场地。村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文化广场。公共文化活动阵地配备图书、报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枢纽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各公共文化活动阵地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市、县(区)文化馆不少于42小时,市、县(区)图书馆不少于56小时,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少于35小时,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24小时,所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均实现无线Wi-Fi全覆盖,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及意见反馈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
3.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严格遵循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三国文化诸葛南征路线、米易挂榜清真寺、西祝寺、刘家印子房等保护利用,继续做好迤沙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力争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加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加大对迤沙拉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力度,对有重要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和民族特色村镇,逐步申报列入各级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结合当地旅游发展需要,做好开发,实现保护利用相统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公路、慢行道、停车场、标识标牌、汽车加油站等交通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已建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载工作,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等厕所配套建设,加强10个特色康养村厕所建设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造乡村文旅活动品牌,搭建乡村振兴展示平台。
1.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下基层”文化惠民活动,“送文化下乡”每年不低于60场,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鼓励专业文艺院团与农村文艺队伍开展对口帮扶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文艺队伍的艺术创作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将市级“全民读书节”“市民讲坛乡村行”等品牌项目引向基层,开展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流动博物馆等流动文化服务。通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讲座等公益文化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发挥农村文艺骨干作用,加强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结合培育特色百佳文艺团队工作,鼓励支持成立各类农村文化团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抓好乡村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挖掘整理乡村文化遗产,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鼓励支持各级传承人因地制宜地开展传习活动,培养传习人群,确保文化传承后继有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继续开展“迤沙拉谈经古乐”“笮山锅庄”“大田板凳龙”等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在学校普及“非遗”知识,传授技艺,使非遗保护传承薪火相传。通过举办“约德节”“火把节”等民族特色文化节庆活动,让苴却砚雕刻、盐边油底肉、国胜茶、米易红糖等非遗项目与市场接轨,把丰富的非遗资源转化为“文旅结合”的特色优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3.强化乡村旅游宣传营销。一是实施智慧营销。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相关媒体宣传推介乡村风俗、美景、美食和游览线路等,提高乡村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开展节庆活动。结合中国乡土文化、时令节气、民俗节日等,以攀枝花地方特产、地域文化为主题,以乡土乡情为依托,举办苴却砚文化节、石榴节、桃花节、索玛花节、约德节等观赏或体验型节庆赛事活动。三是制作宣传品。广泛采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产品、图片和资讯,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族宗教委
(三)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创新乡村振兴发展模式。
1.抓好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打造苴却砚文化区。规划引导好苴却产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苴却矿产资源,开发特色苴却产品,推进中国苴却砚文化旅游区建设,平地镇、大龙潭乡建设苴却砚文化区。二是打造文化风情街区。打造三线文化教育产业园等一批文化风情街区项目。三是打造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新山傈僳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红宝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一批文化生态区建设。四是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村特色艺术品、旅游演出和基层演出等市场,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茶文化、酒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促进农村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休闲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开展品牌提升,全力实施“5115”工程。一是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打造红格、平地等文旅特色小镇,充分发挥小镇的聚集作用。二是抓好金家村、迤沙拉村、中心村、新山村、贤家村、古德村、联合村新龙社、阿署达村、昔格达村、禹王宫村等10个特色康养村建设,发展村落旅游产业和民宿经济,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农民收入增长,保护并发扬乡村民俗文化。三是推进米易新山梯田、颛顼龙洞、格萨拉等景区提档升级。启动颛顼龙洞4A景区提升改造,海塔世外桃源、普威绿野花乡、芭蕉箐枇杷水乡、仁和莲香布德、迤沙拉等申创3A景区,力争到2022年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达10个。四是深度融合发展农文旅,创建田园综合体、省级示范休闲农庄、农业主题公园、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旅游扶贫示范村等系列品牌。五是打造系列具有文化特色的乡村酒店、客栈、民宿、农家乐、自驾游(微)营地等,力争到2022年全市三星级及以上宾馆和民宿达10个,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六是推出攀枝花—格萨拉—泸沽湖、攀枝花—新山—颛顼龙洞—西昌及“遇见仁和”等特色乡村生态旅游示范线路,将沿线村落“以点连线”,形成乡村生态旅游黄金走廊。七是争创天府旅游名县。2019—2020年期间,米易县全力争创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盐边县全力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仁和区启动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乡村文旅人才建设,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
推进乡村基层文旅队伍建设。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建设文化高地的基础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文化辅导员)专兼职人员,强化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文化专干培训班,从乡镇(街道)、村(社区)推选基层文化专干、辅导员进行轮换培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力度,建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立市、县两级传承人数据库,实施濒危民间文艺传承人保护计划。围绕“以产业培育人才,以人才推动产业”目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优化乡村旅游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是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推进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在土地、税费、行政审批等要素保障环节上,要充分用好国家、省、市、县(区)的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政策,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土地复垦等办法,保障乡村文旅项目建设用地,支持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森林等资源开发乡村旅游。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区)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动态跟踪、定期评估、督查通报的工作制度,确保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解读关联:http://wgl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524786.shtml